稅務專業法官,請問專業在哪裡?
▲稅務專庭的專業法官取得資格標準形同虛設,真能保護人民權益?
文/林洵真
今天從line看到黃國昌立委召開記者會拿出106/5/10司法院新聞稿,真是令人驚呆了!45位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司法院106年第4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就地合法成爲「稅務類型專案法官」,如果大家瞭解核發的條件就知道,比考駕照還簡單!
爲改善稅務行政訴訟人民輸慘慘的亂象,2016年底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其中第18條訂有設置稅務專庭,但是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條件是「3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以上者」,這條件對法官來說是家常便飯,等於沒有任何門檻,大量讓現任最高行政法院與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
45位就地合法法官,還包括一整年讓人民勝訴率0%的法官,試問,判決書照抄國稅局,判人民100%輸,憑什麼可以當稅務專業法官?
尤其最近網路在盛傳的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被告枉法裁判,就曾經一整年100%全判人民輸,竟然也榜上有名!
行政法院是專司公民控告政府行政部門的法院,但歷年來根據統計行政法院辦理人民稅務訴訟案件,人民敗訴率高達94%,也就是說民告官的勝訴率僅有6%,甚至2015年人民勝訴率再跌,只剩4.8%。跟古代人民告官一樣困難。古代威權時代是官說了算,但現代人民是頭家,在行政訴訟上卻往往是魯蛇。這幾年來終於有不少稅務專家學者和律師願意站出來,痛批行政法院的法官大都不懂稅法,且以吏爲師,這樣的判決品質,已經勇得「敗訴法院」的名號,如何能保護老百姓免受官官相害!
稅務訴訟相關人民生命財產,如今司法院做出這樣的人事決議,不把人民生命財產放在眼裡嗎?又把立法院通過納稅者保護法的真意,看做什麼呢?
所有全國的律師們,還有各大學的法律系教授及同學們,你們在看自己的學長、同學、學弟、學妹們如此把玩自己國家的司法,踐踏人民的權利,身爲司法人的你們,難道還不引以爲恥,還不生氣嗎?
●林洵真,國貿人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