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公司規範方能走遠

監管重拳出手,是爲了提升消費金融公司規範運營程度,引導其加強風險管理、完善經營管理。消費金融公司也應結合自身資源稟賦,提供真正符合消費者需求的金融產品

消費金融公司作爲我國銀行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一直都備受關注。一方面,人們看到消費大市場潛力,認爲消費金融能夠也應該在其中發揮更大作用;另一方面,則是因爲在消費金融領域,消費金融公司的發展參差不齊,除了幾家較爲知名,更多的則是默默無聞不見聲響

悶聲發大財嗎?從能查到的業績表現來看,似乎並沒有發大財。事實上,有業內人士曾經道出真相,那就是生意不好做。

傳統銀行不同,消費金融公司雖然也是持牌金融機構,但較爲“年輕”。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在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和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背景下,以及世界新一代信息技術革命和中國年輕一代消費觀念轉變升級趨勢下,消費金融公司開始萌生。

2010年,北京天津上海成都首先開始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首批批准設立了北銀捷信中銀錦程4家消費金融公司,開啓了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的新篇章。隨後,試點範圍擴大,更多消費金融公司開始設立,也迎來了消費金融公司業務規模快速增長

這樣的快速增長,對消費金融公司提出了巨大挑戰。較商業銀行而言,消費金融公司的客戶市場多爲下沉市場,其中一部分客戶可能存在非理性的超前消費理念,也容易過度負債,且有的消費金融公司業務範圍逐漸由經濟發展較好地區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張,客戶重心也在逐步下沉。這就意味着,消費金融公司必須提升風險識別和防控能力,以在業務增長的同時,充分保證資產質量

誠然,這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是需要埋頭苦幹才能實現的。但消費金融公司必須意識到,一味吸引客戶擴大流量,必須匹配相應的貸前貸後風險防控,否則就可能出現壞賬壓力過大而破產的局面。從某種程度上講,新冠肺炎疫情就是對消費金融公司的一次壓力測試,也對行業發展敲響了警鐘

在今年年初,中國銀保監會就發佈了《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目的是健全消費金融公司風險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分類監管,推動消費金融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應當看到,監管重拳出手,是爲了提升消費金融公司規範化運營的程度,引導其加強風險管理、完善經營管理,這也將爲整個消費金融行業的長期穩健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對消費金融公司而言,還應結合自身資源稟賦,保持特色經營,要真的去鑽研消費金融客羣的消費習慣和訴求,提供真正符合消費者需求的金融產品。我們期望看到,在消費金融領域蓬勃發展的當下,消費金融公司能貢獻更多力量助力消費領域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