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低價買高級品? 難怪食安事件連環爆
頂新味全董事長魏應充 5 日下午針對混油食安事件舉辦記者會發表聲明中,不但公佈企業內部懲處人事案、成立食安基金 5000 萬元外,同時也宣佈請辭GMP協會理事長!力圖挽回商譽及消費大衆信心。對於大廠商的積極後續處置,筆者仍然認爲是對民衆有幫助、有效的,主因是大企業在乎信用,也有能力補救!
但另一方面,消費者又該如何面對?想用低價買高級品?這種貪小便宜的消費心態,如果不能從自己調整開始,這類混劣油的食用油問題,恐將不斷的發生!
每年幾家大型百貨公司的年終慶第一天,有多少熱情又瘋狂的女性排隊搶購?爲的就是七折八扣後的差價!僞摻低價劣質油卻號稱「純」、「百分之百」的油商,利用的就是:「我家品牌的油純正又高級,但比起進口貨或是較知名的品牌更便宜、更划算!」這種通常是二線品牌、或所謂的雜牌,要與正規產品在陳列架上競爭的一種惡劣手段,但如果消費者趨之若鶩,會迫使市場出現「劣油驅逐良油」的惡性循環象現!
奸商的心態是:利用印刷精美的包裝、斗大字體的「純正」標示,再加上僞稱或僞借政府認證的 GMP 或 CAS 標章,讓買菜買油精打細算的婆婆媽媽們產生信賴,再加上貪小便宜的心理趨使,比比重量(容量)比比價錢之後,許多消費者的確會舍價錢貴一些而買便宜一點的油來用。
在多次食安事件後,輿論除了大力撻伐不肖油商與政府相關單位把關不力之外,卻似乎少了另一個必須同樣要檢討的環節,那就是販售或使用這種油的賣場及餐廳!民衆必須知道,通路商在整個販售的商業結構中,通常是「助紂爲虐」的最大獲利者,在發生這類問題時,卻也以一貫的說詞:「我們不瞭解呀!我們就立刻下架了呀!」來搪塞。
消費者必須清楚,你跟家人到某家超市或量販店買食用油品,花費中有一部分是賣場賺走了,這些知名的店家是必須善盡爲顧客挑選合格產品的責任的!再者,賣場經常會以削價或特惠案來吸引顧客上門,所謂的「破盤價」、「市場最低價」等,都逼迫供應商必須減損利潤;當然,油商又不是作善事,必定將本求利減少成本,其中原料成本必定是考慮的手段之一。
消費者有沒有注意到:有些廠牌在量販店或便利超商的尺寸及規格不一樣!說的直白些,有些品牌一樣、包裝大小不一的產品,有的會連內容物的配方都加以調整,供應商也會配合賣場做出「客製化」的低價促銷品,讓愛貪小便宜的顧客以爲買到了便宜貨,但事實呢?
筆者建議:我們自己購物的心態一定要先調整好,「物等所值」是消費正向的循環;「物超所值」若爲常態,那恐僅流於奸商誘使貪便宜一族的客人花錢的口號而己,天下沒有人要做賠錢的生意!混摻劣油充當好油的事件不是新聞,過去二十年來都存在這個事實,只是主管單位未能善盡把關監督之責、油商爲取得超額獲利欺瞞顧客,加上賣場又要促銷又要求有好利潤的夾壓下,受害的當然是消費大衆。
但我們能要求自己不要貪小便宜嗎?選擇好產品多花一點代價可以嗎?若不,或若經濟能力不允許,就買較平實大衆化的食用油就好了。未來在食安修法重罰後標示做假的機會自然會降低,消費者也要謹記:買「物等所值」的產品最安心同時,對於賣場未能善盡挑好貨品賣的現況也要加以指責,商品就能良性循環,好油才能真正打敗摻僞的劣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