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賢監督員爲鄉村振興貢獻力量(一線視角)

激發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矢志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又是趕集日,雲南省曲靖市富源縣勝境街道山口社區卻沒有出現往日的擁堵。這得益於張石龍的一個建議,把集市穿村而過的省道遷到旁邊的村道。張石龍是富源縣紀委監委統一聘任的鄉賢監督員,也是勝境街道的返鄉幹部,爲村裡建言獻策、開展監督,燃起了他的幹事勁頭

近年來,爲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雲南省曲靖市紀委監委在麒麟區、富源縣進行試點,探索實踐鄉賢參與村居務監督工作,張石龍就是其中的代表。這一方面搭建了返鄉鄉賢有序參與鄉村治理、振興發展的平臺,暢通了建議與監督的渠道;另一方面,彌補了村民監督委員會內部監督的不足,爲發揮監督效用提供了有益借鑑。用張石龍的話說,“咱們鄉賢監督員不領村裡工資,作爲外部監督力量,村民信任,不能辜負”。

瞭解村情民意,熟悉政策法規,這是返鄉幹部們的獨特優勢。像張石龍,在迤山口社區長大,村裡的集市就是上世紀80年代他擔任村支書時的“手筆”,大事小情一清二楚;同社區的趙信和,以前是副鎮長,鄉村治理方面的法規政策,比大多數村幹部都熟悉。如今他們都退休了,受黨組織老百姓信賴,回到家鄉發揮“餘熱”,爲基層治理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也成爲鄉村振興發展的重要參與者建設者

願意參與,更要敢於監督,這樣才能發揮鄉賢監督員的作用。前不久,一個村的村小組開會,村組長提出要漲水費,而熟悉政策的趙信和引用法律規定說,水渠是自建水渠,漲水費這樣的重大事項應該是村民集體決策,哪能小組長擅作主張?的確,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項,不能草率決策,既要遵從法律法規,又要尊重民心民意。很多基層治理過程中的政策調整都有一個過程,這就離不開監督反饋,審慎而爲才能提高決策精準度有效性

深層次看,鄉賢以監督員的身份參與鄉村建設、基層治理,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創新。以前,村組幹部違紀違法問題易發村務監督委員會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一些鄉賢想回饋家鄉、反哺故里卻沒有平臺和渠道……這些問題困擾着基層,需要在制度層面、組織層面加以解決。推進鄉村善治,將監督貫穿治理全過程,通過設立鄉賢監督員列席重要會議制度,可以拓展羣衆向紀委監委反映問題的渠道,也將監督觸角延伸到決策制定等環節,變事後懲戒爲事前提醒、事中監督,成爲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益制度探索。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其中一項就是“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充分發揮好鄉賢作用,激發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矢志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才能讓廣大農民羣衆的生活更加美好。

(作者爲本報雲南分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