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司法除垢」 3團體告發6司法官貪污

陳師孟黃帝穎、鄭文龍(由左至右)3人7日上午到臺北地檢署告發6名前司法官貪污。(陳志賢攝)

富商翁茂鍾司法人員不當交往案,法院7 日下午將公佈第二波調查結果,而永社臺灣陪審團協會綠色逗陣之友會3個公民社團不滿司法院遲未對涉案法官進行刑事究責,7日一早到臺北地檢署告前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前臺南地院法官蘇義洲、前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前檢察官曲鴻煜6人涉嫌貪污罪。

永社理事長黃帝穎、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陳師孟、臺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3人手持「司法除垢,重建信任標語,到北檢告發6名前司法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

黃帝穎等人表示,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嚴重傷害臺灣社會對於司法的信任,此案自去年底延燒至今,案件全貌仍未公諸於衆,且僅法務部部分涉案人員移送地檢署偵查,卻遲遲未見司法院對於所屬涉案法官進行刑事究責。

監委早於2019年9月就接獲署名爲「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們」陳情信,指「102年開始有一件最高法院發回之炒股案重大案件被告翁茂鐘不斷透過本院同事向承辦同仁關說」,且經媒體報導,涉案司法人員人數衆多。

去年媒體大幅報導翁案,法務部始將涉案人員移送地檢署發動刑事偵查,司法院卻僅以「涉及不當飲宴」爲由,將涉案法官經人審會移送監察院彈劾,並未進行刑事究責。即便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至多隻能將之撤職、罰款、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無權追究其刑事責任。司法院作法讓社會強烈質疑其循私護短,進一步重創人民對司法信任。

永社等團體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發現,林奇福、石木欽、顏南全、蘇義洲、方萬富、曲鴻煜6人曾承辦翁茂鐘相關案件、接受翁招待飲宴、餽贈襯衫禮品,甚至有親人買賣翁公司股票獲利,合理懷疑6人辦理與翁茂鐘有利害關係案件,與收受翁所提供利益間,具有對價關係,涉犯貪污罪。

陳師孟、鄭文龍強調,「司法除垢,匹夫有責」,如果司法不能自律,人民就必須採取行動。這6名貪瀆司法官違法事實最明顯、證據最明確,卻至今未被刑事追訴,因此公民團體共同至臺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並呼籲檢察官秉公執法、法院公正審判,確實究責不肖司法人員,才能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