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法官李春地 也與翁茂鐘不當往來

因貪污遭判刑的最高法院法官李春地,也被指出曾與富商翁茂鐘有不當往來。(中時資料照)

臺灣司法史上最醜陋的法官集體貪瀆案,前高院法官李春地等人,在承審「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從中行收賄,李春地因貪污罪被判刑定讞,但根據司法院公佈的調查報告,李春地也涉入翁茂鍾案不當往來。

司法院表示,李春地與前公懲委員黃水通及高院庭長溫耀源臺中分院法官胡景彬、臺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等25法官,有行政懲處必要,但逾懲戒權行政期間,已無行政懲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