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流標 彰檢遷建1月12日動工

彰化地院搬遷後,舊址建物由彰檢繼續使用,後方還有看守所停車場宿舍等,佔地達4公頃;未來彰檢完成遷建後,土地將撥還員林公所,如何規畫運用備受地方矚目。(謝瓊雲攝)

歷經4度流標,彰化地檢署遷建案終於招標成功,確定明年1月12日動工基地緊鄰員林演藝廳與彰化地院,工期預計5年。現址土地將等彰化地檢署搬遷後,撥還員林市公所規畫運用,至少得再等6、7年,整體結構安全都須重新檢視評估

彰化地院辦公廳舍已在2016年落成啓用,但彰化地檢署和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合署辦公室新建工程,在2017年中核定15億元工程經費後,進度卻一波三折;原愛買員林店商場早在年初全數拆除,夷爲平地;工程委由營建署辦理招標,去年底迄今卻4度流標,經刪減外管線、內部裝修等4000萬元款項,總預算追加至18億餘元,終於趕在年底完成發包。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遷建案基地佔地2萬6341平方公尺、建築面積6405平方公尺,計劃總經費從15億7200萬元修正爲18億1500萬元,決標金額15億5200萬元,施工期預計5年。

彰檢現址建物於1968年落成啓用,包含舊彰化地院、後方看守所、停車場與宿舍等,佔地4公頃,位處員林市精華地段。員林市長遊振雄指出,盼打造市政中心市民廣場,但細節有待彰檢正式返還土地後,評估整體建物現況,並配合都市計劃再做規畫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