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第2波調查名單 31司法官入列

針對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司法院7日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郭吉銓攝)

翁茂鍾案引發的司法風紀案,司法院、法務部分別公佈第二波調查結果,認定優遇法官蔡清遊、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前移民署長莫天虎等27位法官、4位檢察官共31位司法官,及7名前調查官員和翁有不當往來。

法官部分,僅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移送監察院審查,25法官因時效完成、蔡因情節不重,26人都不用懲戒。檢調部分,僅退休的調查官員李錨移送檢方調查,其他10人分由原任職檢調機關行政調查議處

今年1月司法院將林奇福等6法官移送監察院,遭批評後,司法院展開第2次調查,昨公佈結果;司法院認定,前高院法官李春地等25人,與翁餐敘或收受禮品,有行政懲處必要,但已逾行使期限。優遇大法官蔡清遊雖未承審翁的相關案件,但他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及大法官期間,曾接受翁或其辯護人飲宴招待,並曾受贈襯衫,已損及司法形象,但因違失情節並非重大,無移送司法懲戒必要。

唯一被移送的懲戒鄭小康,因多次收受翁的襯衫,還擔任翁經營怡華公司行政訴訟案審判長,未行迴避;判決怡華公司敗訴後,打電話告知翁,行爲違反法官法,移送監察院。鄭小康表示,他確實承審過翁的案件,但都是判翁敗訴,期間也未與翁接觸或收襯衫;鄭的同事則替他抱屈,指他品操評價都不錯,被冤枉了。

法務部認定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雖與翁茂鍾案無關,但曾接受翁飲宴或收襯衫。曾勇夫表示,他認識翁十多年,北上臺北任職後,纔跟翁吃過1、2次飯,他跟翁交往非常小心,從來沒有談過案件,對法務部的調查結果,認爲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衆致歉。

另卸任大法官池啓明部分則是出現逆轉結果,司法院拿出對比資料解釋,翁的筆記本未記載曾拜訪池啓明,是監察院調查報告記載錯誤,還被部分媒體錯誤引用,司法院調查後還他清白。

法務部第二波共調查77人,認爲有11名檢調人員與翁有接觸。檢察官4人包括曾勇夫、吳英昭、前檢察官楊國宏、遊明仁,另有李錨、莫天虎等7名前調查官。李因曾辦過翁的佳和等炒股案,與翁飲宴及收襯衫,移送檢方調查。

另楊國宏與翁父親案件有關、吳英昭妻曾買翁公司股票;前調查官員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接受襯衫及飲宴,但與案件無關,移由原任職機關行政議處。上次查出的秦臺生等人,因財產申報不實,移送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