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第二波調查 司法院將公佈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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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先前法院將6名法官移送監察院,至於前高院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謝家鶴等人撤銷司法獎章案,及前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等人,司法院人審會調查後,7日下午4點由秘書長林輝煌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

根據司法院今年1月公佈的20名調查對象名單,前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及前臺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黃昆宗臺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等人,被認定有違失行爲但情況較不嚴重,沒有司法懲戒的必要,遭外界痛批後,司法院人審會展開第2次調查。

今年1月28日司法院人審會認爲,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承審翁或其經營公司訴訟,卻與翁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爲情節重大,而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 ,雖沒審理翁案,但不當往來次數衆多,違失情節重大,移送監察院審查

不過,當時人審會認定,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承審翁的相關官司,他只是依法爲不受理的程序判決,且無證據證明他有參與翁招待的餐敘,沒有當事人不當接觸,是否有收受襯衫尚有疑慮,難認懲戒事由,不予移送監察院及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司法院先前只將7人移由人審會,且第1次調查後只將6人移送監察院,4月6日及7日召開的人審會將全面再行調查,據瞭解有部分法官親自到場或委任律師說明,有些人則書面答辯,7日下午4點司法院將公佈人審會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