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公園的公益屬性(人民時評)
作爲一種公共資源,公園的開放性決定了其較低的使用門檻,但絕不意味着沒有使用原則和規範
夏日來臨,公園成爲不少人休憩健身的首選場所。一些商業培訓機構和個人也瞄準了這塊免費場地,在公園內開展籃球、輪滑等無資質收費培訓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不僅佔用公共空間,而且也對市民安全帶來風險隱患。如何實現公共空間有效治理,是一個重要的城市治理課題。
免費開放的公園大門,本應是便民惠民之門,不應成爲少數個體和機構牟利的方便之門。公園是公衆開展個人活動和社會交往的公共空間,公益性、普惠性是其本質特徵。作爲一種公共資源,公園的開放性決定了其較低的使用門檻,但絕不意味着沒有使用原則和規範。變公衆園地爲自家場地,以無償用地開展盈利活動,不僅影響公共服務體驗,降低人居環境質量,更是對公共空間的違規侵佔,給公園的安全有序管理帶來隱患。
早在2013年,住建部就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對公園內的違規建設和非法經營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改。經過整治,公園內私人經營樓堂館所之風大爲改觀,但各類違規佔用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除了無資質的戶外培訓,亂設廣告、商業演出、商品展銷等行爲也侵蝕着園區內綠地、盲道、車道,讓公共空間利用效率大打折扣。現實中,有的地方疏於日常管理,考慮到運營成本,對危害性不大的違規佔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園區只顧謀求經濟利益,不當引入大量商業活動,違規出租公用場地給團建、遊樂、餐飲項目。這些都說明,讓公園迴歸公益屬性,需要進一步完善管理規範、落實管理責任。
公園管理是城市公共空間治理的一個縮影。從城市規劃來說,各種類型的公共空間是城市有機組成部分,也是城市的一張名片,承載着生態、人文、民生等多重價值;從民生需求來看,隨着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城市的優質公共空間供給,是滿足人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溼地公園是城市的“海綿體”,歷史名園是文化遺存的“收藏夾”,一些空曠的廣場還是城市防災避險的重要基礎設施,城市綠道則成爲人們鍛鍊健身的重要去處……各種類型的城市公共空間都有獨特的公共功能,發揮好公共空間的公益性、普惠性,既能激活城市有機體,也能更好滿足人們的美好生活需要。
城市公共空間治理彰顯着城市治理智慧。近年來,各地不斷加大公共空間建設投入力度,體育公園、口袋廣場、綠色走廊爲美好城市增色添彩,人均公共空間佔有面積穩步提升。不過,“三分建設七分管養”,加強公共空間後續運營、維護和監管,才能讓產出效益最大化。商業培訓機構私自佔用城市公共空間,往往門檻低、場景多,這個特點決定了城市公共空間的治理需要提升專業化、精細化水平,下一番“繡花”的功夫,深入到城市公共空間的各個角落。與此同時,公衆是公共空間的使用者,也是治理參與者。強化公衆監督和維護意識,打造共建共享的協同治理格局,纔是治本之策。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爲人民。在商業化快速發展的今天,城市公共空間不僅是一道城市景觀,還是一處心靈棲居地。排除過度商業干擾,形成人與自然、城市和諧共生的生態,才能更好發揮公共空間助力高品質生活和高質量發展的應有價值。
《 人民日報 》( 2021年05月1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