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依法尊崇、維護、捍衛軍人地位和權益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近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可謂振奮軍心,也受到全社會廣泛關注。作爲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圍繞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使命感、榮譽感,對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作出系統規定,意義重大而深遠。
維護軍人尊崇地位、保障軍人合法權益,事關國防和軍隊建設,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大局。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爲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近年來,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出臺《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成立退役軍人事務部、開設“軍人依法優先”通道、懸掛“光榮之家”牌匾和送立功喜報……從制度完善到政策執行,無不體現着黨和國家對人民子弟兵的關懷厚愛。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好的傳統,使之轉化爲制度安排、固化爲法律規範,以立法形式將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納入到法治軌道,這是健全完善國家法律體系的題中之義,也是依法保障軍人地位和權益的內在要求。
軍人的地位和榮譽是其擔負的職責使命所決定的。2020年,在中印邊境衝突中,四名邊防軍人寸土不讓、爲國犧牲,一句“清澈的愛只爲中國”令無數人潸然淚下,也讓更多人懂得,正是軍人的犧牲奉獻守護着祖國的安寧、人民的幸福。客觀來說,現在無論是國家還是社會、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對軍人的職業都是比較尊崇的。
但現實中,還有一些人在爲“軍人該不該優先”的話題爭論不休,甚至時不時還會出現一些詆譭、貶損軍人的行爲。究其根源,“現有法律法規關於保護軍人權益的內容缺少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剛性約束”是重要原因。由此來看,法律的制定出臺,讓軍人權益保護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也是引領全社會尊崇軍人職業、強化全民國防意識的客觀需要。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面對強國強軍的時代要求,軍人擔負的使命任務更加艱鉅繁重,軍人職業高風險性、高流動性、高奉獻性的特徵更加凸顯。通過制度和法律保障,一方面有助於進一步提高職業榮譽感,激勵廣大官兵有效履行職責使命;另一方面也必將吸引更多優秀青年參軍報國、獻身國防。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制定的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以服務軍隊戰鬥力建設爲根本目的,既立足平時又着眼戰時,突出執行作戰任務和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軍人,突出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的軍人,突出軍屬、烈屬等撫卹優待對象給予政策傾斜,具有鮮明的導向性、突出的針對性,必將爲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凝聚起磅礴力量。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從公佈的法律全文來看,國家建立軍人禮遇儀式制度,相對獨立、特色鮮明、具有比較優勢的軍人工資待遇制度,軍人住房公積金制度和住房補貼制度等等,這些重大制度和舉措與軍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有的需要在現有基礎上優化提升,有的需要從頭開始設計完善。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黨委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相關部門密切協同,拿出有力舉措推進法律精準落地;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真抓好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各項規定的貫徹執行,使廣大官兵不爲後路擔心、不爲後院分心、不爲後代憂心。
當然,讓軍人成爲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既要靠政府主導、政策保障,也要靠價值引領、社會自覺。政府、媒體、社會組織、各行各業都應該行動起來,推動形成尊崇軍人、支持國防的良好社會風尚。惟其如此,才能讓“一人當兵,全家光榮”不再是口號,而是實打實的社會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