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殺父弒母判無罪 檢察官重返現場抓出諸多疑點

忠義被控殺父弒母案臺中高分院判處無罪。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16日表示,高分檢重返現場調查認爲王殺雙親嫌疑重大,繼聲明上訴後,已補送上訴理由書,王忠義將病父硬帶醫院王父遺體腦後外傷性骨折法醫鑑定爲鈍力傷、王忠義自白涉溺殺老母情節案發現場等仍有諸多疑點

王忠義夫妻被控在民國103年5月間,強行將王父載離醫院,敲打頭部致死,再棄屍北港溪牀;另在103年8月間帶母親王蔡秀猜到溪邊抓蝦,趁隙撞母落溪,再壓頭溺水致死。全案殺父部分,一審判處兩夫妻無罪;弒母部分,王忠義被判無期徒刑、王妻無罪。臺中高分院改判王忠義無罪。

吳萃芳指出,臺中高分檢檢察官會同警方重返現場勘查,發現全案仍有諸多疑點未釐清。王忠義竟在父親樹藤發燒期,硬向醫院請假載離,8小時不休息,一路載到信義水裡等地繞行百餘公里,再載到到荒無人煙的仁愛中原部落中原橋,發現父親失蹤也未積極尋找,都不符常理

吳萃芳指出,王父遺體顱骨左側的大傷口經法醫師鑑定是重鈍力傷造成的骨頭破裂,全案應可確定是用鈍器大力殺害的兇殺案

至於弒母疑點,吳萃芳指出,經現場勘驗發現,案發隔天檢警到現場勘驗,溪水僅115公分深,就算是高分院所採信推算溪水爲130至140公分,王母身高148公分縱使意外落水,也絕不致溺死。

吳萃芳表示,二審法官採信法醫引用的前瞻性研究報告,溺斃者因掙扎、大力揮手、呼吸等原因,會有51.3%出現外表傷痕肌肉內出血現象,平均以背部、頸部咽喉輔助呼吸肌肉、肩膀上臂肌肉居多。吳萃芳指出,但是法醫解剖時,王母的頸部肌肉、舌骨喉部軟骨頸椎,並無出血及骨折。

吳萃芳分析指出,王母的頭部左後枕部頭皮出血、左額撕裂傷、肩部肌肉出血,最可能是頭部遭人打擊壓制,而垂直朝下撞擊,反而比較符合王忠義在案發向警方自白坦承涉嫌殺母

吳萃芳指出,最離譜的是王忠義辯稱他遭收押在看守所時被診斷出感染泡疹,就是案發時救母親做口對口人工呼吸而被母感染,說明他有救人行爲,不會殺母。吳萃芳質疑,一般泡疹的潛伏期是7天,王忠義感染泡疹已事隔1年半,也未免牽扯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