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王忠義涉溺殺母詐保案 一審無期 二審改判無罪

忠義母案臺中分院21日宣判,王忠義到場聆聽。(陳淑芬攝)

王忠義涉弒母案,臺中高分院今日宣判,王忠義由妻子陪同到場。(陳淑芬攝)

(15:00更新文、照 補入王忠義談話影音)震驚社會南投殺母詐保案大逆轉,王忠義被控爲詐領保險金而溺殺親母,一審判無期徒刑。臺中高分院審理期間採臺大法醫研究所鑑定,認爲無積極證據證明王殺死母,而裁定停押,當庭釋放,並經傳喚解剖法醫出庭,證指王母是生前落溪、溺水及窒息,但死亡方式並未確定。全案臺中高分院今日改判王忠義無罪。

臺中高分院合議庭宣判,全一審王忠義有罪部分撤銷,改判無罪,但仍須限制住居,其他上訴駁回,確保審判進行。全案仍可上訴,臺中高分檢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進一步研議

王忠義被控在103年8月間爲年已70歲的母親王蔡秀投保,與妻王麗雅兩人在同年10月間帶兒子、王母到國姓溪邊抓蝦,王趁隙撞擊王母跌落溪,再以雙肘壓頭溺水致死,王並曾於104年4月9日自白溺斃親母。南投地院在105年6月間以王忠義殺害直系血親親屬判處無期徒刑、王妻無罪。

臺中高分院在審理期間,在106年4月間以臺大法醫學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爲王母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後溺斃可能性大,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王殺死母親,王遭羈押2年,已無羈押必要而裁定停押,當庭釋放。此事件引發社會譁然,有法醫分析案情直指王母應爲他殺

臺中高分檢兩度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均發回重裁,臺中高分院仍維持原裁定,審理過程並傳喚鑑定人,即案發當時執刀解剖王母的法醫潘至信到庭作證,潘指出王母死因是生前落溪、溺水及窒息,但死亡方式並未確定。

臺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爲,王母極可能是單純意外落水溺斃,遺體檢察官、法醫師相驗、解剖均未發現有人爲加工斃所常出現的抵抗傷或明顯人爲外傷。經解剖發現遺體右上肌肉出血、肩部肌肉出血,執行解剖法醫師確認爲橫紋肌斷裂所造成出血,該出血部位相對皮膚及皮下組織並無外力造成的外傷。

且經法醫提供的國外法醫學文獻所載前瞻性研究的結果,證述於單純溺斃個案中,有超過半數以上個案,均出現此種因垂死前用力掙扎,過度伸張、收縮導致橫紋肌斷裂所呈現之出血情形。

臺中高分院並勘驗警詢錄音結果發現,王忠義雖曾於104年4月9日自白將王蔡秀猜頂撞落水,再下水壓至溺斃,但他當日警詢前段約3個小時,均否認犯行警方則不斷「以2個人關、跟1個人關是不一樣」、「你都受不了,你太太怎麼受得了」、「小孩會被安置」等話語勸誘自白,王忠義自白後,則頻頻詢問「陳麗雅是否就沒事了」,但警方告知未必對陳麗雅有利後,王忠義隨即否認自白內容。合議庭認定王自白憑信性可疑。

「這只是剛開始而已,他並沒有喜悅的心情」王忠義在宣判後受訪時表示,他對宣判結果並不擔心,只擔心妻兒受到傷害,希望社會以同理心看待這個案子,他希望高分檢檢察官能夠看過他手上的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上訴。

至於曾有法醫曾分析直指王母爲他殺。王忠義表示,法醫是科學人,希望法醫看過資料後會修改說詞,若不願意道歉,他一定會追究,因爲相關言論對他的家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