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春節福袋爭議多 消保官提醒看清評價再下單

網購福袋夯,內容物更包羅萬象桃園市法務局提醒網購福袋要查證賣方評價,切勿被圖片吸引下單。(示意圖達志影像

農曆春節將至,業者紛紛推出各式福袋,但桃園市去年共接到8起福袋爭議,有人花近1500元卻拿到2張過期刮刮卡,有人花300元網購福袋卻收到價值100元的物品,都是網購爆發的爭議,法務局提醒,大獎並非人人機會,網購福袋要查證賣方評價,切勿被圖片吸引下單。

桃園市主任消保邱玉霞表示,去年農曆年前後,突然涌入8件福袋消費申訴案,都是網購引發的爭議,前所未見,有消費者購物平臺買了4個福袋共1479元,但總價值不超過500元,還包含2張過期刮刮卡。有媽媽購買2袋699的女寶衣服福袋,收到的衣服全都藍色綠色灰色大地色系,跟網頁標示的粉嫩色系「差很大」,也氣得向消保官申訴。

邱玉霞說,「福袋」因爲無法確認內容物,本身就有風險,消費者購買福袋通常是受福袋內的大獎吸引,但大獎並非人人有機會,除了評估大獎的中獎機率,也要確認基本商品是否符合需求,不諱言百貨公司、大賣場連鎖超商實體店面,近幾年的福袋爭議較少,但網購福袋爭議大增,且網購很常遇到「求助無門」的情況,強調下單前要先看過賣家評價,且網頁一定要有賣家聯絡資訊地址電話,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找嘸賣家。

邱玉霞說,經濟部公告福袋應注意事項,包含福袋販售的期間、數量程序和購買限制都應充分揭露,且瑕疵商品也要提供退換貨方式,近日疫情衝擊網購量大,特別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網頁文字標示的福袋內容是否符合需求,不要因爲精美圖片衝動購買,以免搶福袋試手氣,卻衍生爭議。

依經濟部公告的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者販售福袋,應於福袋販售現場明顯處及企業經營者網站公告相關事項:販售福袋辦法,包含福袋販售的期間、數量、程序、購買限制。全部福袋內容資訊,包含基本商品名稱品牌規格及數量;機率商品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及購得機率與機率商品第三方見證人資訊。福袋內瑕疵商品退換貨方式。消費者應繳稅金商品項目、商品價值及稅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