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消保官不打烊 訪視400多攤爲民衆把關
▲農曆春節期間,爲保障民衆消費權益,臺南市消保官即馬不停蹄,聯合查覈大賣場、傳統市場等地400多個攤商爲民衆權益把關。(圖/市府提供)
農曆春節期間,爲保障民衆消費權益,臺南市政府相關局處,含法制處消保官即馬不停蹄,聯合查覈大賣場、傳統市場等地400多個攤商爲民衆權益把關,務求給予民衆一個安全、可靠及誠實的消費環境。
春節初1至初4期間,消保官仍不打烊,每日積極走訪鹿耳門、安平老街、鹽水月津港燈節、北門水晶教堂及正興街商圈等攤商,查覈各家攤商商品價格標示情形,請各攤商務必依消保法規定,將「商品價格」之重要消費資訊充分揭露,避免民衆認爲攤商有利用節慶期間哄擡物價之嫌疑,維持買賣和諧消費環境。
鑑於過年前,有民衆在臉書PO文指出,鹽水月津港燈會1只魷魚200元,引起熱議。日前又有人PO文,鳥蛋上面寫「一份20二份50」,結果一包裡面只有四顆黃金蛋。因鹽水月津港燈會是極具地方特色的節慶活動,李孟諺代理市長特別重視這項優良傳統活動,特別指示市府消保官加強相關查覈活動,以確保其得以永續經營。
過年前後,市府消保官已到場燈會現場查覈過3次。19日,再由法制處王展星處長親自領隊,率領主任消保官及消保官各1名,並邀集衛生局,一同辦理食品衛生安全及標價之查覈工作,經逐攤訪視各攤商,絕大多數攤商都配合相關查覈作爲,主動改善缺失。數日來,市府消保官共訪視400多個攤商,其中不少攤商也都認同市府這項作爲,由市府出面指導,可加強消費者購物信心。
法制處王處長表示,今天到月津港,主要稽查食品衛生,以及就前日督導攤商標價情形,再進一步觀察其改善情形,以展示市府查覈的努力與決心,希望在地業者能打造和諧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春節來訪是吃得放心,玩得開心。年節期間若民衆有消費糾紛,可透過1950或1999由專人服務,或至消費申訴網站填寫表單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