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強隱私保護 公開疫情信息應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原標題四川:加強隱私保護,公開疫情信息應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12月12日晚,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公告,強調將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公民個人信息隱私權保護。

公告稱,爲疫情防控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不得作爲其他用途。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或其監護人同意,不得公開公民個人姓名身份號碼電話號碼家庭詳細住址等信息。因疫情防控工作確需公開的,應當經過加工處理,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

同時,除依法授權的機構外,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或其監護人同意,不得以疫情防控爲由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收集或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應當採取嚴格的管理技術防護措施,防止信息被竊取、泄露。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公開公民個人信息或者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爲,可以向公安網信部門舉報。

據介紹,四川還將對網絡運營者依法加強對用戶發佈疫情相關信息的管理。對非法發佈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或者散佈他人隱私的,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互聯網羣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規範羣組網絡行爲和信息發佈。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成都一名20歲的確診女生因曾踏足4間酒吧備受關注,而後其個人信息泄露被捲入更大的輿論風波。成都警方12月9日通報,24歲的王某將涉及“成都疫情及確診患者趙某某身份信息、活動軌跡”的圖片在微博轉發,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已被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