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原標題:與時俱進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新時代背景下,我國信息技術高速發展,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與保護問題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隨着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廣泛應用,人們的日常生活與信息的聯繫越來越密切,公民個人信息被大量採集、轉移、使用,個人信息所具有的社會價值、商業價值越發凸顯。與此同時,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和濫用現象日益嚴重,爲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目前我國已經從憲法、行政法、民法以及刑法等多個層面對個人信息陸續建立了多種保護方式。但各部門法中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較爲零散,未形成科學有序的體系,效力等級高的法律規定較爲抽象,法律規範分散化、碎片化問題突出。

作爲法律最後一道防線的刑法,是國家爲保護社會個人法益與維持秩序的最後手段,當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嚴重到民事和行政制裁都無法做到罰當其行時,刑法就要開始發揮作用,但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卻反其道而行之,在民法等前置法規範還未出臺之前,先行在刑法中規定有關公民個人信息的罪名,並且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含義進行補充。然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仍然高發,刑罰預防犯罪的效果未能充分體現。究其原因在於刑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法益尚不明確;對獲取個人信息的手段及方式規定模糊且有限等等。爲此,需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執法能力,借鑑國內外成功立法和實踐經驗,加強對公民的宣傳教育,從而更好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刑法體系。首先,應注意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讓刑法與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實現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全面保護,明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保護法益限定爲個人信息權的信息處理權即信息自決權,符合刑民一體化視野;而且公民個人信息應以“可識別性”爲基礎,輔之信息主體的可控性來判斷。其次,在刑法中合理納入“非法利用行爲”。信息時代背景下,個人信息資源的經濟價值往往體現在利用環節上,相比信息的收集、存儲,利用手段往往是信息處理者以及信息控制者真正關注和重視的。如果不進行合理的引導,其濫用行爲也會給公民和社會帶來致命的打擊。

提高相關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執法能力。當前,我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爲呈現以下特點:一是違法犯罪手段複雜多樣,包括非法獲取、出售、購買、泄露個人信息等;二是違法犯罪主體覆蓋廣泛,涉及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個人等;三是違法犯罪利益鏈條複雜,大部分涉及多個主體;四是違法犯罪地域分佈廣泛,跨地域違法犯罪現象較爲嚴重。以上特點使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工作面臨巨大挑戰,因此,需要建立執法部門協作制度,加強對相關執法人員的培訓。一方面,應加強執法部門之間的協作與溝通,建立健全跨部門合作機制,推動部門之間共享犯罪線索和重要情報,突破地域之間的限制,提高打擊違法犯罪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全面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加強對相關執法人員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技能手段、偵查策略方法等,使執法人員深入瞭解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重要特點和發展趨勢,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執法能力,爲依法懲處違法犯罪行爲奠定基礎。

借鑑國內外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和實踐經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可以充分借鑑國內外相關立法和實踐經驗,立足我國國情和發展現狀,充分吸收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網絡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相關經驗,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法律法規。首先,在立法方面,可以參考其他國家有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模式。通過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立法經驗的可取之處,使我國有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發展更加全面嚴謹。其次,在行政執法方面,應加強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執法力度,借鑑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成立專門的執法機構,讓專人負責查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爲。最後,在司法方面,可以引入公益訴訟制度,爲公民和社會組織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提供渠道,降低公民和企業維權成本,更好維護公衆利益,提高司法效率。

加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意識。加強對公民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有利於引導公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推動形成共同維護個人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圍。加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涉及多個方面和主體。首先,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將個人信息安全教育納入課程體系,逐步培養和提高學生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素養,通過開展相關主題班會、專家講座、演講比賽、公益活動等,吸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度,全面提高學生的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意識。其次,充分發揮新媒體平臺的作用,加大對個人信息安全宣傳力度,通過投放公益廣告、播放紀錄片等形式,提高公民的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最後,應鼓勵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強企業內部和外部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利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手段,降低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在有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基礎上,政府、企業、學校以及公民共同合作,不斷努力,合力提高公民的信息安全保護意識。

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同時,給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需要不斷採取措施,擴大刑法保護範圍,推動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平衡,提高我國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安全意識,爲社會主義發展創造安全、和諧、法治的環境。在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後,預期會直接增強公衆對於個人信息安全的信心,提高公衆對於數字產品與服務的信任度,從而促進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展望未來,需要持續關注國內和國外個人信息保護的發展狀況以及最新動態,不斷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適應現代化法治社會的發展需要。

(安軍,作者單位:湖北汽車工業學院)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