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積分”市場化機制顯成效 交易價格與價值逐步趨近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實施以來,已經完成的3次積分交易累計交易金額43億元,形成了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市場機制行業油耗持續下降,新能源產品性能質量穩步提升,企業間合資合作節奏加快,產業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提高,有力促進了行業技術創新和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基本實現了預期目標。”5月24日,在由工業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簡稱“裝備中心”)主辦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實施情況年度報告(2021)》(以下簡稱“積分年度報告”)發佈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副司長郭守剛在發言時,重點指出了《積分辦法》實施對推動汽車行業轉型升級發揮的積極作用。

會議期間,在諸多行業協會研究機構以及整車企業專家代表的見證下,積分年度報告重磅發佈。該報告概要總結了《積分辦法》運行情況、實施成效、未來趨勢,並公佈了部分交易信息。

有效推動節能降耗與關鍵技術水平提升

報告顯示,《積分辦法》實施以來,乘用車平均整備質量逐年增加,油耗水平整體下降。2016~2019年間,乘用車行業平均油耗下降幅度爲14%,從6.43L/100km降至5.56L/100km。傳統能源乘用車平均油耗從6.87L/100km降至6.46L/100km,年均降幅2%。同時,隨着油耗考覈逐年加嚴,油耗正積分規模縮小,負積分規模增加。2019年度油耗正積分規模相比2016年下降45%,負積分規模相比2016年增加2.6倍。

報告提到,《積分辦法》對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引導企業主動提升傳統燃油汽車的節能技術水平,加大節能技術搭載應用,包括渦輪增壓、缸內直噴、先進變速器、混合動力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新能源積分方面,新能源乘用車平均單車積分逐年走高。2019年,行業、國產、進口新能源乘用車平均單車積分分別爲4.89分/輛、4.88分/輛、5.08分/輛,與2016年度相比增長均超30%。同時,新能源正積分規模持續擴大,頭部企業集中度有所降低。2016~2019年度排名前十企業積分規模佔比由2016年的87%下降至2019年的67%,積分市場發展更均衡。

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得到提升。“雙積分”交易以來,累計有56家企業通過出售/出讓積分獲得資金收益。因出售新能源積分獲得收益的企業由2018年的19家增加至2020年的34家。隨着積分價值進一步體現,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越發高漲,同時續駛里程、電能消耗量、動力電池降本提質關鍵技術得到重視和發展。

階段步入正軌 市場供需機制形成

報告指出,積分管理經歷追溯(2016~2017年)、過渡(2018年)、並行管理(2019年後)等不同階段,積分市場供需也在發生變化

2020年油耗積分轉讓規模提升明顯。2018~2020年交易年度(注:發生積分交易/轉讓訂單的年份)油耗積分轉讓訂單共124筆,累計交易規模426萬分,交易總額超11億元。其中2020年轉讓規模211萬分,同比增長超4倍,佔3年交易總量的50%。

2020年新能源積分交易規模和交易平均單價均爲歷年最高。2018年~2020年交易年度新能源積分交易訂單共186筆,累計交易規模471萬分,交易總額31.7億元。其中2020年交易訂單73筆,積分交易規模215萬分,同比增長40%,佔3年積分交易總量的46%;平均交易單價1204元/分,交易總額25.9億元,佔3年交易總額的82%。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積分各交易年度單價差異較大,2018年積分訂單交易主要集中在1000元/分以內;2019年近九成訂單交易單價不超過500元;2020年超五成訂單單價高於1000元,部分超3000元。對此報告分析,2019年“雙積分”進入並行考覈階段後,隨着油耗達標比例要求的加嚴,2019年行業油耗正、負積分比例收窄至1.3倍,新能源積分購買需求增加。同時,行業首次產生新能源負積分85.5萬分,企業需購買新能源正積分進行補償,進一步增加了積分市場需求。此外《積分辦法》允許2019年產生的新能源正積分等額結轉一年,正積分供給量較當年產生量有所減少,引起價格走高。

2021年是乘用車企業“雙積分”考覈的第四年,考慮到疫情等因素影響,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曾明確併發布了針對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覈算抵償的3項政策調整措施。報告指出,根據對企業提交的數據初步統計,在統籌考慮給予循環外技術和湖北省企業減免優惠的影響後,2020年度中國境內137家乘用車企業(不含規模2000輛以下的平行進口企業)共產生油耗正積分432萬分、負積分1178萬分,產生新能源正積分435萬分、負積分108萬分。行業內歷年結轉至2020年度及以後的油耗正積分規模超過1000萬分,2019年結轉至2020年度的新能源正積分超過200萬分。總體看2020年積分市場的正積分供應較爲充足,積分交易價格將進一步體現其內在價值。但長期看,受內外部形勢變化、競爭加劇、政策法規趨嚴、市場多元化等因素影響,疊加乘用車能耗測試工況全面切換帶來的指標變化,積分供需格局仍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強化研究與監測 完善積分管理長效機制

《積分辦法》將油耗積分與新能源積分關聯設計,此爲全球首創,國際上沒有先例可循。2017年,爲提升乘用車節能水平,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部門,根據我國汽車產業發展實際,並充分借鑑美、歐等國家和地區管理經驗和做法,聯合發佈了《積分辦法》,對乘用車企業設定燃油汽車節能和發展新能源汽車兩個考覈目標,對應設立“油耗”和“新能源”兩種積分,企業考覈達標的產生正積分,不達標的產生負積分,並允許未完成發展目標、有負積分的企業通過購買新能源正積分等方式合規。爲適應產業發展新形勢,進一步優化管理機制,2020年五部門修訂發佈《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主任瞿國春表示,《積分辦法》是我國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政策的大膽創新,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市場供需不平衡、調節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強化研究和監測。發佈積分年度報告,旨在加強社會大衆對積分政策背景、實施情況、未來趨勢等方面的瞭解;同時針對企業披露積分交易、供需相關信息,減少行業信息不對稱,穩定積分市場長期預期,形成公平的積分交易環境,保障積分政策順利實施。

對於《積分辦法》後續實施,郭守剛提出了下一步的重點工作:一是營造良好環境,繼續發佈積分年度報告,公開交易信息,確保《積分辦法》平穩運行;二是做好跟蹤評估,不斷完善積分管理長效機制,探索建立積分池;三是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明確汽車行業碳達峰、碳中和路徑,開展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