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陳思奕專欄/不再重走義和團老路──談「庚款興學」(下)

辛丑條約》簽訂。(作者提供)

美國退還《辛丑條約》中部份庚子賠款興學,究竟是不是沒安好心?

不久後,羅斯福回電承諾說:「美國會切實解決此事。」但是,因爲此時的中國正在舉行抵難度。不久以後,發生的五名美國傳教士在華被殺一案,在美國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人們紛紛傳言中國即將再度發生義和團運動,這使得退還賠款的提案更是難以通過。並且,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1906年3月。

直到清政府頒佈了一道關於保護外國人在華生命財產聖旨以後,事情纔出現了轉機

1907年6月15日,新任國務卿魯特(Elihu Root)正式發送電函給清政府,並宣佈:「美國不日就會退還超出中國應當賠償金額部分賠款。」此外,美方還特意進行了說明:希望能把退還的庚款用來「興學」,因爲,羅斯福和美方代表都覺得把款項用來興盛中國教育,幫助中國留學生前往美國留學是最好的方式。這不僅可以增進兩國之間的聯繫,還可以推動中國民衆思想開化,不再重走義和團運動的老路

樑誠在得知美方這一想法後,也表示十分贊同,他致函於清政府的外務部,提議興學。不過,清政府雖然在表面上同意了這一提議,但是,卻對派遣留學生赴美一事毫無興趣朝廷意見是先把這些退款用在新政的支出上,然後,再把在新政上獲得的利潤興學。1908年,唐紹儀奉朝廷之命出訪美國,他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改變美方的想法,同意把退款用來開辦銀行

然而,美國沒有同意,因爲,美國政府認爲:中國的財政改革沒有希望,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把庚款用在了開辦銀行的事宜上,那麼,興學就很可能會因爲財政的虧空夭折。最後,在美國以中止退款事項爲由的壓力下,清政府終於在1909年7月開啓留學生赴美留學的計劃。

清華園。(作者提供)

從1909年開始至1946年,美國一共退還了3493萬美元給中國,這大概佔全部賠款的63%,其用途大致可以分爲兩個部分,分別是:學務費用文化贊助。其中,退款在學務費用上的開銷是最大的,這主要用在了清華學堂的設立以及留學生赴美留學方面,而文化贊助則主要是科研機構教材的編寫等方面。自從美國開創退還賠款的先例以後,英、法、意、荷、比、俄六國也因爲時局的變化而感到壓力,逐漸加入退款的行列之中。根據統計和記載,七國的實際退款金額共計1兆589萬美元,其中,不包括蘇俄銷除掉的4586萬美元。另外,由於各國對於退款的用途要求各不相同,所以,在這裡不再敘述。僅僅中方對退款的支配權來說,美方給出的退款條件是最優的。

根據後世統計,這些退款約在關平銀三億兩左右,對興辦教育事業頗有效果,應當肯定。直到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欠日本之庚款停付,並進而廢除對日庚款。1943年1月11日中國與美、英簽訂條約,廢除對華不平等條約。自然也包括《辛丑條約》,庚款也予以取消。

1949年國共內戰未期,掌管「清華基金」的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先生先到美國後再到臺灣,並積極參與清華大學在臺的覆校工作。1956年國立清華大學在新竹覆校,梅校長爲新竹清華保有了庚款退還款項的擁有權。即使到當前,國立清華大學還是每年還收到庚子賠款利息支票外界常以爲清華基金是兩岸清華各取一半,據新竹清華大學前校長陳立俊和北京清華大學前校長顧秉林的確認,證實這筆基金僅撥給新竹清華。

兩岸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作者提供)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庚款興學」發生的全過程,至於對它的認知,由於每個人所站的立場角度階級等不同,學界意見也是多種多樣。

比如:有的學者認爲:這個所謂的退款是建立在中國先繳納賠款的基礎之上。所以,「退」是出於列強的狂妄和傲態,這種表面上的善意其實是對弱者的一種憐憫,而不是對「擁有強大的權利就是公理」這種邪惡行爲的糾正。而且,列強對於退款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從國家的角度上來說,這是對中國內政的一種干預,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利益。

並且,也有一部分學者認爲:庚款興學的目的是爲了增強美國在華的影響力,這是一種文化侵略的表現。雖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但從總體來說,我們卻應當對它給予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