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社區團購平臺“十薈團”頂格罰款150萬元,責令停業整頓

互聯網平臺利用資金、流量優勢進軍社區團購,以補貼低價形式爭奪市場,損害了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3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等社區團購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爲作出行政處罰,並督促企業積極整改。近期,根據價格監測舉報線索,發現“十薈團”雖聲稱積極整改,但在部分地區的業務仍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爲。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對其涉嫌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爲再次立案調查

經查,“十薈團”爲了排擠競爭對手,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3月11日銷售“庫爾勒小香梨250g”,進貨成本3.89元,銷售價格0.99元,實際銷售2萬多份;4月7日銷售“藍天三晶加碘精製食用鹽500g”,進貨成本0.57元,銷售價格0.1元,當日銷售11萬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同時,“十薈團”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殺銷售“黑芝麻糊65g”,標示“¥1.45,直降3.05元”,經查,該商品原價爲1.36元;2021年4月29日銷售“白玉絲瓜”,標價4.99元,劃線價8.88元,經查,“十薈團”採用劃線價形式進行價格比較,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的含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2021年5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十薈科技有限公司(“十薈團”運營主體)處以150萬元人民幣頂格罰款,並責令“十薈團”平臺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當天召開相關企業提醒告誡會,向北京十薈科技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所有參會企業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不能無視法律法規,必須合規經營。不能無視商業道德,必須嚴格自律。不能無視監管要求,必須全面整改。再發現屢查屢犯違法行爲的,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從重處罰。參會企業一致表態,將立即開展自查,全面加強整改。

市場監管總局對“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爲再次作出行政處罰

答記者問

問題1:這次市場監管總局對社區團購平臺“十薈團”,開出了“頂格罰款+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的重磅罰單,請問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2020年下半年以來,大型互聯網平臺涌入社區團購市場,利用資金、流量、數據等優勢,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迅速擴張、“跑馬圈地”、搶佔市場無序競爭。這種不正當價格行爲,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給線下社區經濟造成衝擊,損害了守法合規經營的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利益,長遠上也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市場監管總局堅決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重要部署,及時遏制社區團購市場競爭亂象。今年3月3日,對5家社區團購企業不正當價格行爲分別作出頂格罰款,同時責令“改正違法行爲”。此後,相關企業均提交了整改情況報告。

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34家互聯網企業行政指導會,提出“五個嚴防”“五個確保”的具體要求,明確要求各互聯網企業在1個月內全面自查、逐項整改,釋放了有力的監管信號,這也是對所有互聯網企業的共同要求。會上專門強調,對整改期內發現具體線索的違法行爲,繼續依法調查處理。

4月下旬,結合日常價格監測和相關舉報線索,我們發現“十薈團”並未完全落實整改承諾,其江蘇區域仍存在大量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爲,且行政指導會1個月整改期滿後依然持續。經深入調查取證,確認相關違法行爲屬實。鑑於其“違法行爲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等法定從重情形,在依法予以頂格罰款的基礎上,責令其“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一方面體現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思想,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停業對供應鏈商家的影響,責令“十薈團”3日內儘快完成整改,也能最大限度保護供應鏈商家的利益。這是市場監管總局成立以來,首次開出比單純罰款更高的“罰單”,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重拳治亂的決心。

問題2:請介紹一下這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答:一是通過鉅額補貼,以低於進貨成本價格銷售商品的“低價傾銷”行爲。“十薈團”在沒有計入商品運營成本、倉儲成本、配送成本等支出的基礎上,低於進貨成本銷售商品,實際上遠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商品。持續通過降價、補貼等方式低於成本銷售商品,排擠競爭對手,搶佔市場意圖明顯。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低價傾銷行爲,對農貿市場、集貿場所、超市商場和小商販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了衝擊,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市場價格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嚴重破壞了市場環境。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不少經銷商、批發商反映,“十薈團”低於成本大量銷售商品,嚴重影響其生存發展。

二是利用欺騙性的語言、文字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如通過秒殺、直降等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存在虛構原價、謊稱降價情形;通過價格比較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但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含義等行爲。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爲。

從調查情況看,本案違法事實非常清楚。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依法提取了“十薈團”有關價格行爲的商品頁面、相關財務數據及服務協議等資料,依法對其負責人進行詢問,對資料進行認真梳理分析,對補貼金額進行反覆覈算。同時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徵求了相關方意見,延伸調查了供應商、“團長店”等經營者。調查顯示,“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基於上述案件調查情況,並充分考慮該企業作爲社區團購運營主體造成的影響通過互聯網的規模效應、網絡效應被迅速放大,覆蓋面廣、危害後果較爲嚴重,且存在前面所說的法定從重情形,因此市場監管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有關規定,決定依法責令“十薈團”改正違法行爲,處合計150萬元頂格罰款,並對其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問題3:這次被處罰的企業只有“十薈團”一家,對其他社區團購企業而言,是不是不需要進行整改?

答:從之前查辦的一系列案件不難看出,市場監管總局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所有市場主體都是一視同仁的。不論線上線下、不論規模大小,只要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相關企業提醒告誡會,當面向“十薈團”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參會企業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不能無視法律法規,必須合規經營。不能無視商業道德,必須嚴格自律。不能無視監管要求,必須全面整改。再發現屢查屢犯違法行爲的,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從重處罰。參會企業一致表態,將立即開展自查,全面加強整改。

對社區團購等互聯網領域的監管,離不開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商會,以及社會公衆的共同監督、協同共治。這次“十薈團”違法行爲線索,就是來自行業協會商會的舉報。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對社區團購市場競爭狀況保持高度關注,保持監管執法力度不放鬆,堅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也請社會各界共同監督。

在此也鄭重提醒其他相關企業,創新無止境,經營有紅線。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循監管,自覺守法依規經營,自覺維護經營秩序。千萬不要想當然地以爲交了罰款就買到了“護身符”,這樣的“護身符”靠不住。互聯網企業有資本、流量、規模優勢,希望能夠自覺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把更多精力放在技術創新上,放在產品和服務的開發上,放在與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合作共贏上,放在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和消費體驗上,共同促進平臺經濟行穩致遠、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