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格罰款!“十薈團”因不正當價格行爲被罰150萬元

圖片來源於市場監管總局

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 (記者李楠樺)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近期,根據價格監測舉報線索,發現“十薈團”雖聲稱積極整改,但在部分地區的業務仍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爲。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對其涉嫌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爲再次立案調查經查,“十薈團”爲了排擠競爭對手,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5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十薈科技有限公司(“十薈團”運營主體)處以150萬元人民幣頂格罰款,並責令“十薈團”平臺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據瞭解,3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已依法對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等社區團購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爲作出行政處罰,並督促企業積極整改。此後,相關企業均提交了整改情況報告。

“這是市場監管總局成立以來,首次開出比單純罰款更高的罰單,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重拳治亂的決心。”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4月下旬,結合日常價格監測和相關舉報線索,發現“十薈團”並未完全落實整改承諾,其江蘇區域仍存在大量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爲,且行政指導會1個月整改期滿後依然持續。經深入調查取證,確認相關違法行爲屬實。鑑於其“違法行爲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等法定從重情形,在依法予以頂格罰款的基礎上,責令其“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據該負責人介紹,“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爲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一是通過鉅額補貼,以低於進貨成本價格銷售商品的“低價傾銷”行爲。“十薈團”在沒有計入商品運營成本、倉儲成本、配送成本等支出的基礎上,低於進貨成本銷售商品,實際上遠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商品。持續通過降價、補貼等方式低於成本銷售商品,排擠競爭對手,搶佔市場意圖明顯。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低價傾銷行爲,對農貿市場集貿場所、超市商場小商販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了衝擊,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市場價格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嚴重破壞了市場環境。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不少經銷商批發商反映,“十薈團”低於成本大量銷售商品,嚴重影響其生存發展。

二是利用欺騙性的語言、文字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如通過秒殺、直降等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存在虛構原價謊稱降價情形;通過價格比較方式開展價格促銷活動,但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含義等行爲。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爲。

該負責人表示,從調查情況看,本案違法事實非常清楚。在調查過程中,依法提取了“十薈團”有關價格行爲的商品頁面、相關財務數據及服務協議等資料,依法對其負責人進行詢問,對資料進行認真梳理分析,對補貼金額進行反覆覈算。同時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徵求了相關方意見,延伸調查了供應商、“團長店”等經營者。調查顯示,“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從之前查辦的一系列案件不難看出,市場監管總局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所有市場主體都是一視同仁的。不論線上線下、不論規模大小,只要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據瞭解,5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相關企業提醒告誡會,當面向“十薈團”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參會企業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不能無視法律法規,必須合規經營。不能無視商業道德,必須嚴格自律。不能無視監管要求,必須全面整改。再發現屢查屢犯違法行爲的,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從重處罰。參會企業一致表態,將立即開展自查,全面加強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