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操縱類案件頻領罰單 僞市值管理遭監管嚴打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證監主席易會滿強調對“僞市值管理”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勢之後,證監會副主席李超明確表示,要從嚴從重從快打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場操縱之實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爲,讓做壞事之人付出沉重代價

“僞市值管理”本質上是市場操縱,監管對此不斷亮劍。安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陸羣威認爲,要降低市場操縱行爲,要大力增加違規成本,明確違法預期,同時便利中小投資者投訴和法律救濟的途徑和成本,增加專門從事證券集體訴訟救濟的律師等專業服務人員,加強投資者教育,降低中小投資者“賭博”式的投資,倡導中長線理性投資。

多起操縱案件被查

今年以來,已有多起操縱類案件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

證監會最近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書就是實控人操縱自家股價,時任中昌數據股份有限公司實控人的陳建銘等人控制使用101個證券賬戶在一年時間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集中交易“中昌數據”,同時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影響“中昌數據”交易價格,共計獲利1147萬元。

陳建銘及其代理人提出四條申辯意見,第一,陳建銘只希望股價穩定在預期之上,沒有操縱牟利的動機和企圖,不存在操縱故意。第二,行爲主體系三盛宏業,而非陳建銘。第三,賬戶組由胡侃控制,交易決策由胡侃做出。第四,違法所得計算錯誤,量罰過重。綜上,請求不予行政處罰。經複覈,證監會認爲,當事人所稱不存在操縱故意、操縱行爲由胡侃獨立實施等說法不能成立;應認定本案操縱爲個人行爲,而非單位行爲;本案違法所得認定並無不當。部分採納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在綜合考慮當事人的違法情節、社會危害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對罰款倍數和部分罰款金額進行調整。最終證監會“沒一罰二”,沒收違法所得1147萬元,並處以2294萬元罰款。

在這起案件之前的一週,5月21日,證監會官網發佈公告稱近期證監會稽查部門公安機關聯合協同破獲一起通過社交媒體非法薦股等手段涉嫌操縱市場、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案件,引起市場關注。

證監會表示,在該案件中,有不法團伙通過社交媒體非法薦股等手段,誘騙投資者高價買入股票的同時,其反向賣出相關股票非法牟利,導致個股暴漲暴跌,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投資者利益

“私募基金實際控制人鄭某及其團伙與配資中介合謀,借入近4億元資金和80餘個證券賬戶,以連續交易、對倒等方式大幅拉擡嘉美包裝股票價格,並夥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間微信羣誘騙投資者高價買入接盤,其反向賣出非法獲利數千萬元。”在相關案情通報中,證監會表示,涉案的鄭某團伙23名主要成員已於近期被抓捕歸案

“這是一起典型的股票操縱‘殺豬盤’案件,操縱者利用資金優勢率先提前埋伏在一家上市公司中,通過資金對倒將股價拉高,其後爲了讓資金順利出貨,於是通過與‘黑嘴’合作讓諸多散戶在高位接盤,而操縱者則順勢出貨。”證監會稽查人士表示,這就是2020年9月,嘉美包裝“殺豬盤”一案,該事件市場影響惡劣,證監會稽查部門聯合公安部門,當即啓動初查程序,在當月下旬便鎖定嫌疑目標並動用了近百名幹警開啓抓捕行動,其後分別在當年9月下旬、10月中旬和2021年2月下旬分三批次分別將股票操縱團伙、主要操盤方控制人及“黑嘴”團伙一網打盡。

今年開年,證監會開出的2021年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1號市場禁入決定書,也和操縱市場案有關。

熊模昌吳國榮控制196個賬戶操縱“華平股份”,在操縱期間賬戶組虧損3.24億元。其操縱手法也是常見的交易型操縱,包括連續交易、對倒交易等。吳國榮使用其控制的196個證券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採用盤中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華平股份”,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由於熊模昌是華平股份股東,該案中還涉及到熊模昌及其一致行動人吳國榮增持數量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未履行發出收購要約義務,以及虛假減持行爲。最終,證監會對二人處罰合計390萬元,還對吳國榮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嚴打市場操縱

操縱市場是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重災區,也是監管的重點。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以來,證監會新增立案調查案件50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69份,合計罰沒13.87億元,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98起。作出的處罰決定中,信披違法、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案件佔七成以上。從處罰金額來看,69張罰單有8張罰沒金額超過千萬元,2張過億。證監會將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行爲。

記者瞭解到,市場操縱多有三方面特徵:一是實際控制人夥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票; 二是有組織團伙與配資中介合謀操縱股價;三是操縱團伙利用網站、直播間非法薦股,誘騙投資者接盤。在“僞市值管理”型操縱市場案件中,多有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參與。據記者梳理,證監會發布的2016年、2017年和2019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均有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縱股價之實的案例。

近期,易會滿在5月22日的中國證券業協會第七次會員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僞市值管理”本質是上市公司及實控人與相關機構和個人相互勾結,濫用持股、資金、信息等優勢操縱股價,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境內外市場均將其作爲重點打擊對象。對此證監會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勢,對利益鏈條上的相關方,無論涉及到誰,一經查實,將從嚴從快從重處理並及時向市場公開。

李超5月29日再次提及市場操縱。他表示,將持續完善資本市場法治基礎,從嚴從重從快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場操縱之實等惡性的違法違規行爲,讓做壞事之人付出沉重代價。

“將嚴厲打擊炒小、炒差、炒新等擾亂市場秩序的惡性操縱市場行爲。”上述證監會稽查人士表示,證監會始終對操縱市場保持高壓執法態勢,多次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加強對案件線索的篩查分析,提升線索發現精準度、及時性,集中力量重點打擊嚴重干擾市場秩序惡性操縱市場性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