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博按鈴申告發蔡英文、洪耀福、黃偉哲期約賄選
▲針對民進黨中央選對會對許忠信「搓湯圓」一事,國民黨臺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30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告發總統蔡英文、立委黃偉哲、民進黨選對會主委洪耀福,步嫌「期約賄選」。(圖/高思博提供)
針對民進黨中央選對會對許忠信「搓湯圓」一事,國民黨臺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30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告發總統蔡英文、立委黃偉哲、民進黨選對會主委洪耀福,步嫌違反選罷法第97條,涉嫌「期約賄選」。
高思博痛批,民進黨視臺南爲禁臠,愛怎麼亂搞就怎麼亂搞,但臺南市民不是任民進黨擺佈的西瓜,也不要這樣的候選人與執政黨,他要求蔡英文辭去主席以謝國人、黃偉哲因無法切割在這共犯結構裡的角色,必須退選以謝市民。
高思博30日在永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倪子修、謙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藹芸合夥律師、立宇日向國際法律事務所吳文華律師陪同下,於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高思博在起訴書中引用多份媒體報導作爲告發總統蔡英文、立委黃偉哲、選對會主委洪耀福期約賄選的佐證。
包括日前民報之報導許忠信稱:「……民進黨選對會決策核心曾在3月間與許忠信見面,想勸退他不要參選,可以安排出任黃偉哲當選後的副市長,但許表示他的參選不是爲他的個人前途,而是爲了臺南市政的發展願景。選對會無功而退後,4月間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親自出馬,形成『老師勸退學生』的場面。
另外,自由時報報導許忠信曾表示,選對會曾於3月底4月初2度徵詢整合,開出入閣或當副市長等條件換取整合等;而聯合新聞網也報導:「…許忠信說,他有意參選臺南市長的消息傳出後,民進黨曾找他談話,認爲他若要實現理念,不一定要參選市長,入閣或出任臺南市副市長都行,但被他拒絕……」等作爲告發的佐證。
永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倪子修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爲一定之競選活動者」得科以刑罰,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倪子修表示,具有第三屆臺南市直轄市長候選人資格的許忠信,向媒體表明民進黨決策核心曾開出以入閣或副市長爲條件換取整合,可合理推論懷疑民進黨所提名的臺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爲求順利當選,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及民進黨選對會委員兼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共同基於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的許忠信,行求期約或其他不正利益的圖謀。
高思博則再度強調,無黨籍臺南市長參選人許忠信是他相當敬重的對手,他全力支持許忠信參選到底。他說,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失德敗行不斷上演,玩法弄權越演越烈,因此,高思博直接挑戰蔡英文,請小英總統不要再裝無辜,他說,民進黨若真的有信心,何須讓選對會出手搓湯圓?民進黨的法匠何其多,但最不守法的也是他們。財物、職位交換都是期約賄選,選對會就是英派和新潮流共治,他不相信這麼重要的決策會跳過蔡英文,所以不要再裝無辜,就算切割也沒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