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林益世 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污,在7月2日被收押禁見,由於羈押期將滿,特偵組23日向法院提出延長羈押聲請書,聲請延押2個月,並將此案相關事證資料、具體延押理由,一併交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院28日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林益世涉貪案是由《壹週刊》在6月27日率先報導,林在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啓祥收取約合新臺幣6300萬元的美元現鈔,到了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再度索賄8300萬元,陳啓祥沒有付款,地勇公司便被斷料

報導隔天的6月28日,時爲秘書長的林益世在行政院開記者會,信誓旦旦表示自己「絕對沒有跟他們收取任何款項,我沒有收賄」,但之後索賄錄音帶曝光,林益世在7月1日被特偵組傳喚到案,漏夜訊問後即在7月2日被收押禁見。

臺北地院8月28日上午開庭合議庭由受命法官謝昀璉審判長孫正華陪席法官張宇葭組成,特偵組由組長張進豐帶領檢察官鄭深元、蔡鴻仁蒞庭論告,林益世被提訊出庭。合議庭歷時約2小時,認爲林益世涉貪罪嫌重大,並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全案共犯資金流向仍有待追查,裁定將林益世延長羈押禁見到10月31日。林益世委任律師中原表示,將與林益世討論是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