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案 唐雅君緩刑撤銷將入監

▲二審遭撤銷緩刑的唐雅君哽咽落淚。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亞力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倒閉案,負責人唐雅君一審獲緩刑,經檢方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15日上午宣判法官認爲唐雅君、唐心如姐妹爲維護自身的高社地位無法面對已無法經營事實而犯下此案,「殊無可取」,撤銷2人緩刑,其中唐雅君改判1年10個月定讞。

唐心如被控詐欺、商業會計法等罪,一審判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高院詐欺罪部份判她1年4個月,合併其他罪刑共判刑1年8個月,亦撤銷緩刑,仍可上訴,但其中詐欺罪1年4個月定讞,須先服刑

亞力山大健身中心於2007年底無預警停業,唐雅君被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隱瞞重大虧損,停業之前的半年內詐騙7千多名消費者預付3億2千多萬的會員費,依詐欺罪判刑2年,但考量她將這些錢投入挽救營運而非私吞,因此給予5年緩刑,另需捐給國庫6百萬。

全案上訴後,高院合議庭認爲,唐雅君姐妹緩刑宣告,將無以面對廣大的消費者,也將使社會公義天平傾圮,產生積欠債務者逍遙法外,而倒會的民衆無力和解清償,反而要受牢獄之災的不平現象,因此撤銷2人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