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緩刑被撤銷要再關2年多 高嘉瑜說話了

高嘉瑜指出,林先生今天是因自己的所做所爲而受到法律的懲罰,撤銷及刑期不能易科罰金,都是正確的法律處遇。(高嘉瑜辦公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因傷害、恐嚇、僞造文書等罪遭法院判刑2年10月,不過由於他已被羈押多日,本僅要易科罰金78萬元後再關14天多即可出獄,不過傳出檢方向法院聲請撤銷林秉樞恐嚇前女友案的緩刑,獲新北地院裁準。今(6日)新北地檢署除命林秉樞報到執行,檢方亦確定不同意其易科罰金,讓林最久將再被關2年多。

對此,高嘉瑜指出,於本案發生以前,林先生就因威脅殺害單親老師前女友而受緩刑判決;該案中林先生手機裡的各種傷害多名女性資訊,早就足以達到使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知悉犯罪得主動偵辦」規定另案偵辦,但非常遺憾的是,當時的司法發現那些手機裡的內容,選擇了忽略。

她指出,直到後來2021年的事情發生,纔有檢察官基於正義感,主動偵辦該案件,回頭補充那位單親女老師的案件,如果司法能在第一次案件發生後沒草草了事,也許就不會有後面更多的悲劇。

高嘉瑜說,如果是她一個人的事,她不會如此義憤填膺,但2021年案件爆發後,週刊、檢警都可以證實,女性受害人超過10位以上,其中甚至包括2位女律師、一位法學教授等對法專精的高知識分子;但在案發後,仍沒人願意站出來承受如此壓力,所以她認爲,本案不是她個人的事,而是實在有太多人被傷害,且需要她,也只有她,站出來爲大家處理。

高嘉瑜再指出,在本次司法過程中,林先生用盡各種方法狡詞閃避,甚至用各種手段企圖逃避應負的法律責任,除了可以證明林先生在事後不僅毫無悔意,同時也是對她、以及其他受害者造成更多的傷害。

高嘉瑜認爲,今天檢察官做出撤銷緩刑及否決易科罰金的決定,是因檢察官考量林先生惡性不改,且依法律規定,所做出的裁決;依刑法規定,緩刑期間故意再爲刑事犯罪,本就該撤銷緩刑,所以林先生今天是因自己的所做所爲而受到法律的懲罰,撤銷及刑期不能易科罰金,都是正確的法律處遇。反過來說,如果司法今天不對林先生撤銷緩刑,纔是法律被轉彎、纔是司法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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