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入監了不只關14天!檢駁回易科罰金:要服刑2年2月17天

林秉樞帶着黑帽和口罩,在律師陳頂新陪同下到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圖/讀者提供)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本報資料照)

林秉樞因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案,被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今(6)天上午他到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在辯護律師陳頂新陪同下帶着黑帽和黑色口罩現身。

林秉樞原預計刑期爲不可易科罰金的傷害8月部分扣掉收押227天,等於服刑17天並繳交78萬元罰金就執行完畢,但他向檢方聲請易科服刑被駁,刑期需多加2年2月,對此陳頂新則說,會提出異議,將看新北地方法院如何裁定。

林秉樞今天上午8時30分前往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他在陳頂新陪同下現身新北檢大廳執行科,帶着黑帽與口罩,露出些許未刮乾淨的鬍渣,但氣色比起羈押期的滿臉倦容來得好。

據悉,林秉樞向檢方執行科聲請2年2月的易科服刑,被檢方以他多次暴力、脅迫對待女性、拍攝女性私密影像,又在前案獲緩刑判決不久後仍不知警惕,再以相同手法犯案,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原諒等理由,不準其易科罰金聲請。

對此,陳頂新則說,會再向法院提出異議,捍衛林秉樞的權益。

2020年8月,林秉樞與前女友爭吵,傳訊恐嚇對方「我會殺妳喔」,前女友對林提告,被依恐嚇罪判處林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未料前年11月間,林秉樞再對立委高嘉瑜施暴,被依傷害等罪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二審維持原判,但林未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檢方以林在緩刑期內另犯傷害罪被判刑8月,符合撤銷緩刑宣告原因,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