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出招!施暴高嘉瑜案不上訴 再入獄服刑14天后脫身

林秉樞二審判2年10月,只需再關14天。(中時資料庫)

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一審遭判2年10月,二審高院駁回林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傷害罪判刑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78萬,由於林未上訴,全案定讞。案發後林被羈押達226天,可折抵刑期,林只須再坐牢14天,新北地檢署原已分案,考量林與父親住在臺中,囑託臺中地檢署執行入監,中檢25日分案,近期傳喚林。

前年11月間,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林聲押獲准,羈押達226天,去年7月獲80萬元交保。林秉樞被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僞造文書等8項罪名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認爲林觸犯多項罪名,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4月徒刑、妨害名譽罪6月徒刑、傷害罪8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徒刑、強制罪6月徒刑、恐嚇罪4月徒刑及僞造文書罪有7罪,共13罪判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

林秉樞上訴後,高等法院追加審理另涉刑度3年以下的《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判決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刑度,全案還可上訴,但林未上訴。林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只須服刑14天,即可自由。

執行單位新北地檢署本月18日分案,原擇日傳喚林到案說明,因考量林與父親住在臺中,且林曾說過希望就近照顧父親。新北檢日前囑託中檢執行林入監、是否准予易科罰金等,中檢則於25日分案執行,近期傳喚林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