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詐用公款10萬 今凌晨羈押禁見

長治鄉長選舉暴力,現任鄉長古佳川提告對手黃志仁違反選罷法。(本報資料照/林和生攝)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間,透過不實覈銷詐取至少10餘萬公款支應私人開銷,案經檢調偵辦後,認古涉犯貪污罪嫌重大,檢方29日向法官聲請羈押,屏東地院30日凌晨裁準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古佳川於2020年至2021年間,利用任內綜理長治鄉公所一般事務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公款的機會,以不實單據辦理覈銷、請款,詐得至少10餘萬元支應私人開銷。

檢方說,經專案小組嚴密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29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經分析勾稽掌握具體事證,承辦檢察官歐陽正宇當晚訊問後,認古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僞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立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親自到庭論告,法院30日凌晨裁準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