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熟割韭菜要成歷史?國家對互聯網寡頭們下手了

(原標題:殺熟割韭菜要成歷史國家互聯網寡頭們下手了!)

不知道各位差友網購時有沒有過這樣體驗:

明明是一樣的商品,但是你的價就是比朋友的高,或者說價一樣,但是你同事總有面額不小的優惠券可以用。氣憤的你想換平臺,但卻發現市面上的備選平臺所剩無幾。。。

這種濫用壟斷地位看人下菜的行爲,我們親切地稱之爲 “ 大數據殺熟 ” 。

好消息是,這種不講武德的現象以後可能再也見不到了。

就在上星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碰巧在雙十一前發佈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意見徵求稿)》( 以下簡稱《 反壟斷 》 ),偷襲了各大平臺一波。

《 反壟斷 》就直接點名了大數據殺熟的行爲。

而往深處探探,差評君發現 “ 反殺熟 ” 其實只是其中一招簡單的直拳

因爲《 反壟斷 》想要打蛇打七寸,計劃使出一套包括左正蹬、右鞭腿、左刺拳在內的組合技,直指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源——壟斷。要給那些又大、又胡來公司戴上緊箍咒

而這項指南,很可能在未來影響國內的互聯網生態和全國近10億的網民。

簡單來說,《 反壟斷 》計劃預防和制止互聯網平臺在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爲,目的也很明確,就是爲了保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

別的不多說,差評君不少的股民朋友就先來不及閃了。因爲《 反壟斷 》一出,包括阿里、京東、拼多多、美團在內的四大電商就在兩天在內蒸發了2萬億的市值。

2萬個小目標說沒就沒,互聯網巨頭們有多慌,大家應該也能略探一二了吧。

當然啦,《 反壟斷 》正式實施之後,首先獲益的肯定是我們這些普通的消費者。

拋開文章開頭聊過的殺熟事件不談,大夥們還記得十年前的3Q大戰嗎?

當年的360和騰訊居然互相慪起了氣來,雙方爲了自己的利益,讓用戶只能留一個在電腦。而它們之間的官司也成爲了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

往近說,前不久美團也突然禁用了支付寶支付,讓用戶被迫在美團和支付寶中站隊,給消費者帶來了不便。

而這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迫二選一的行爲,也很可能要在《 反壟斷 》實施之後成爲歷史了。

然而說起來你們可能不信,把實惠和便利還給消費者只是順便,真正地盤活互聯網圈子其實才是重中之重。

差評君還記得在夢剛開始的時候,互聯網公司們都還是持劍的勇士。

像什麼網購VS傳統零售業、線上聊天工具VS 電話 & 短信、移動支付 VS 傳統銀行業,它們不像傳統行業一樣古板、保守,創新纔是它們的代名詞

但隨着互聯網巨頭們不斷地攻城拔寨,屠龍少年終成惡龍的故事似乎又一次重演了。

怎麼說呢,如今不少的互聯網初創公司小有成績後,留給他們的其實只有兩條路:要麼加入互聯網巨頭們,要麼正面和巨頭們硬剛。

甚至業內有傳言:賣身給阿里騰訊要趁早!等它們收購別人、或者他們自己幹就來不及了!

互聯網寡頭們這頭就更輕鬆了,因爲它們大可不必自己創新,到時候用鈔能力收購就對了。

如果你不肯賣,坐擁資本和流量入口的寡頭們會依葫蘆畫瓢自己來做,或者大力扶植你的競爭對手、或者惡意收購雪藏你,反正讓你生不如死的法子多得是。

網約車、共享單車之戰我們都能看得出,看似新公司在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其實背後都是互聯網寡頭們打的代理人戰爭。

濫用市場的支配地位、隨心所欲地爲自己謀利,甚至打壓創新和競爭的行爲肯定是不厚道的。

於是乎,前人行行長周小川在最近便絲毫不客氣,直言:互聯網科技巨頭掌控大量數據和市場份額,形成壟斷抑制公平競爭。

而這次的《 反壟斷 》也可以說是直戳痛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就被明確地定爲違規

簡單舉個栗子啊:“ 差評飛 ” 是在機票領域的大哥大,反正沒有對手了,就計劃在機票上加價。而用戶們沒第二個平臺可選,只能被迫當韭菜被割。

這種 “ 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 ” 的行爲,違規!

購物巨頭 “ 差多購 ” ,爲了打倒其他新冒頭的購物平臺,準備進行 “ 萬億補貼 ” , “ 低於成本價 ” 回饋用戶,( 之後會不會再割韭菜就不得而知了 )肯定沒問題吧?

不好意思,“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同樣也是違規的。

當然啦,其他的細則,還有具體如何判定和處罰,還需要等待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接下來的內容,大夥們別急着罵差評君屁股歪,因爲關於互聯網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歐美等國還是起步得很早的。

看看它們之前走過的路,或許能給我們帶來一些啓發。

其實早在20多年前的美國,改變了美國軟件產業的 “ 微軟壟斷案 ” 就正式立案了。

當時的微軟做了哪些惡呢?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們在 Windows 系統上捆綁了 IE 瀏覽器,還讓 IE 無法卸載。

聯邦政府和其他瀏覽器廠商認爲微軟利用自己在操作系統上的壟斷地位,強制推廣了 IE 瀏覽器,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爲。

而微軟則堅持 IE 只是 Windows 上的功能之一,是創新和競爭的結果,並且 IE 是免費的,微軟沒從 IE 上獲利。

雖然最後微軟花了數十億美元和政府達成了和解,但最後美國法律界也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靠實力佔領市場並不違法,不合法的地方在於利用這種壟斷力量來扼殺競爭。

馬後炮的角度來看,不少人也覺得美國之後遍地開花的互聯網小 “ 盛世 ” ,和反壟斷脫不了干係

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今有些科技巨頭已經厚起了臉皮。你罰款,我就給錢唄!又不是給不起票子

例如谷歌,就似乎已經成了歐洲搖錢樹,每年罰個二三十億美元已經是家常便飯了。又因爲走完司法流程需要好幾年的時間,不少科技寡頭那能拖就拖,能上訴就上訴。

各國政府也不是傻子,這可不,今年美國和歐洲就對科技巨頭們展開了更加嚴格的調查。

歐盟就決定直接向巨頭們收取數字稅,美國也直接傳喚亞馬遜、臉書、谷歌、蘋果到國會進行問詢。

可見,壟斷和監管的這部番還在連載中,遠遠沒有結束。

而我們國家的《 反壟斷 》指南,目前也還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當中。

機智聰明的差友們如果有不錯的想法,可以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或者通過電子郵件、寫信郵寄等方式建言獻策

而差評君覺得,反壟斷是件好事,因爲先富的應該帶動後富,而不是抱成一團建起高牆拆了橋,斷了後來者的路。

畢竟大樹再壯、再茂密,也不應該吸乾每滴養分,讓樹底下連根草都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