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遭消費者投訴 “翻車”的網紅帶貨如何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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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直播帶貨迅猛發力頭部主播展現的帶貨效應尤爲強勁。但近期,多位頭部主播帶貨遭到消費者投訴,直播帶貨虛假宣傳問題已引起社會監管部門的關注。

近日,某知名帶貨主播在銷售Tripollar初普美容儀時,因宣傳用語涉嫌虛假宣傳一事引發輿論普遍關注。不只是這名主播,近段時間已有多起網紅直播帶貨“翻車”,引起社會和監管部門重視。

2020年,因疫情等原因,直播帶貨迅猛發力。艾媒諮詢數據顯示,僅2020上半年,電商直播超1000萬場,活躍帶貨主播超40萬人,觀看人次超500億,全年市場規模預計達到9610億元,其中頭部主播展現的帶貨效應強勁。

然而,熱潮尚未退去,消費糾紛就開始絡繹不絕。想要繼續往前走的網紅直播如何保障其合法合規?直播帶貨中消費者權益又該如何維護?《工人日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註冊”還是“認證”?直播帶貨宣傳令人生疑

近日,消費者投訴稱,在直播帶貨Tripollar初普美容儀的事件中,美容儀品牌經營者爲了增加產品權威性”,讓消費者相信它的產品功效,在商品詳情頁加上了“FDA技術認證”,而此前的報道則表示該產品並未獲得美國FDA認證,因此屬於虛假宣傳。

記者瞭解到,所謂FDA,是指對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具等採取批准與註冊等監管措施的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相對低風險的化妝品或膳食補充劑(即保健食品)等,FDA重點監管標籤規範和安全性,並採取註冊制。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鬍鋼律師介紹說,“FDA註冊”一般流程是企業向FDA提出申請,遞交產品資料;FDA接到申請和資料後,給企業一個檔案號後存檔,而不做實質審查,也不頒發醫療器具註冊證書或確認證書。

“企業註冊和產品列名信息並不代表FDA批准了該企業和其產品,‘FDA註冊’本質上是企業自我承諾,或者誠信宣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企業承擔。”在胡鋼看來,“FDA註冊”不等於“FDA認證”。

胡鋼表示,如果商家在其宣傳中表述爲該產品經“FDA註冊”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一定要非常清晰地標明註冊號;如果不寫明註冊號,就很可能是無中生有,令人懷疑。如果表述爲“FDA認證”則是一種錯誤表述,涉嫌虛假宣傳。

由於中美法律制度差異性與監管機構獨立性,即使某個產品真的獲得了“FDA註冊”,也不一定符合中國法律及標準,同樣不一定有權在中國進行銷售。

網紅“說什麼”“怎麼說”誰來監管?

據記者瞭解,一些主播帶貨量品類非常多,難以做到對每一款產品全面瞭解。在壓力或利益驅動下,他們往往在選品環節把關不準,甚至缺乏相關專業知識,時常會出現一些常識錯誤,誤導消費者,也透支了自己的公信力

事實上,虛假宣傳一直是直播帶貨繞不開的話題。2020年11月初,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網絡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類型化研究》,曝光了虛假宣傳、銷售違禁產品、退換貨難、濫用極限詞、直播內容違法等侵害消費者七大問題,排在第一位的便是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在網絡直播銷售中主要包括兩種:第一個是圖文不符,主播推薦的產品與實物不相符。第二是誇大宣傳,主播毫無根據地誇大產品功效。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設計、製作、發佈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在前款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的,同樣負連帶責任。商家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在此前一名網紅主播帶燕窩銷售過程中,廣州市場監管部門表示,該主播涉事直播公司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爲。燕窩品牌方作爲銷售主體,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佈的內容,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爲,其行爲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爲、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者權益如何維護?

在採訪中,多位法律專家與業內人士都表示,在直播電商發展飛速的當下,主播對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服務具有一定的審覈義務,帶貨時不能只盯着業績和數據。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維維律師表示,如果網紅只是代言及宣傳而非帶貨,屬於廣告法規制的問題。如進行虛假宣傳構成違反法律法規發佈廣告、代言侵犯消費者權益,則會面臨行政處罰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王維維表示,如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權利受到了侵害,還可以選擇向做代言的網紅追責。消費者在購買網紅推薦商品時,應及時留取網紅宣傳產品的視頻及圖片等證據。如果受到誤導欺詐,或購買了有質量問題的商品,網紅又不願承擔相應責任的,消費者可以先向消協或者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仍無法解決問題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同時也要睜大雙眼,在看到網頁或者產品宣傳頁的數據時要多留心數據的來源。如果數據是來自公開發表的科學或者醫學文獻,有能力的消費者還可以追根溯源,注意看看文獻的本意是否與品牌宣稱相符。

還有業內人士建議,可以借鑑電商平臺的保證金制度,讓品牌方在籤合同後支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讓他們不敢造假。另外,也可以採取主播先行賠付消費者模式,讓主播的團隊更重視選品。否則,一旦出現問題,就會面臨巨大損失

記者:車輝 楊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