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護墊露餡 男辯稱出借精液相姦判刑5月

鍵盤汁男福音!AV女優椎名光曾經徵求新鮮精液。(圖/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桃園38歲湯姓男子與已婚的中國籍李姓婦人通姦,留下沾有精液的護墊被抓到,辯稱是借精液給婦人,臺灣高等法院不採信,將湯男判刑5月確定。

根據高院判決指出,已婚的38歲李姓女子民國99年7月與湯姓男子在旅館發生性行爲後,李女老公妻子皮包內發現有旅館用的棉花棒、牙籤茶包等物,因此起疑蒐證。

李女老公原本就懷疑妻子與湯姓男子過從甚密,隔天又在位於桃園市住處浴室垃圾桶內發現一片沾有精液的護墊後,送至桃園地檢署提告2人通姦。

法院審理時,李女辯稱沒有和湯男發生性行爲,是因想結束婚姻、讓先生死心,才向湯男借精子塗在護墊上;湯男則辯稱,他同情李女,才答應借精液,並將精液塗在棉花棒後交給她。李女還供稱,湯男是在白天把精液交給她,直到下午6點左右才塗在護墊上。

法院一審認爲,若是以沾有精液的棉花棒塗在護墊上,經過一整天的時間,棉花棒應早已乾涸而不易塗抹,且護墊上的精液呈現塊、面狀,並非像棉花棒以點狀畫線方式所塗抹,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

法院審理認爲,李女未顧及配偶感受、妥善溝通處理婚姻問題,與湯男犯後都否認犯行等,分別以通姦及相姦罪判處李女4月徒刑、湯男5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