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特爭權益 要求制定補償條例‎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部分人士以「爭取陸一特補償」爲訴求,於近期陸續舉辦相關遊行,並於今(13)日在臺北市辦理集會遊行活動國防部重申,國軍在遵守當年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徵兵規則、召集規則等有關法令規範下,不分族羣、不分省籍,辦理各項兵役徵集與臨時召集,均系依法有據。

民國56年到75年,約有50萬名役男抽到「陸一特 」(陸軍第一特種兵),必須服役3年。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等人認爲當初國防部以行政命令強迫延役1年,違反兵役法,今年初發起遊行,盼協助陸一特爭取補償,此外在上月22日更發起陸一特「500公里大行軍」活動,從屏東出發,13日下午來到了臺北,近千名陸一特弟兄包圍立法院,要求立院公聽會

對於「爭取陸一特補償」活動,國防部指出,回顧民國56年至75年間,兩岸情勢緊張,國家處境艱危,爲了維持戰力,國軍辦理各項兵役徵集與臨時召集,均系依法有據,現在如果在不符法律正當性公平原則下要求補償,不僅將衝擊兵役法制體系運作,引發不同時期、不同役期間,相互比較要求補償之紛爭,進而龐大的財政負擔將由全民分擔,實不符真正之公平正義

國防部表示,爲肯定「陸一特」袍澤爲國貢獻榮譽,特別結合10月份國慶系列活動,於10月14日於臺北國軍文藝活動中心,由各地區代表接受公開表揚及頒贈「紀念章」與「榮譽證」(但因場地限制,由各縣市以代表的方式受頒),目前仍持續辦理全面聯繫及發放,希請「陸一特」袍澤儘早向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服務檯申領。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履行兵役義務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也是國人愛國情操具體的呈現;籲請「陸一特」袍澤前輩們能明辨體察、審慎思考補償的負面影響,維護國人長期以來辛苦所建立的優良兵役制度,建立憂患意識,盡一己之力,共同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繁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