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大礦"高管退休13年後被控:和兒子受賄3360萬

(原標題:雲南千億大礦高管退休13年後被控受賄4200萬:利用虛假評估從收購方一次“套現”3360萬)

雲南怒江州的蘭坪鉛鋅礦,因爲巨量的鉛鋅礦藏,2016年以前一直被稱爲“亞洲第一大鉛鋅礦”。從2003年開始,圍繞這座礦藏的歸屬,官司不斷。

今年12月21日,雲南省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公開了雲南省冶金集團公司原黨委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楊道羣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起訴書檢方查明,1998年以來,楊道羣在擔任原雲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等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機電採購、工程發包、公司經營過程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合計共非法收受他財物4229萬餘元;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紀委工作人員、檢察院反貪局幹警行賄人民幣84萬元,同時利用職務便利爲涉黑人員謀取經濟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應當從重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審理法院怒江中院截至目前沒有披露對於楊道羣犯受賄罪、行賄罪的具體刑罰,但怒江中院於今年10月14日發出的結案通知書顯示,怒江中院相關刑事判決中對楊道羣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的判項已全部執行完畢。

楊道羣受賄案發和曾控股金鼎鋅業的四川宏達集團關係密切。檢方指控,楊道羣和兒子楊勇共同收受的最大一筆3360萬元的賄款,就是在宏達集團董事主席劉滄龍的授意下,通過虛假評估公司資產再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收取,“以此回報楊道羣曾經提供的幫助”。

▲怒江州檢察院對楊道羣的起訴書。圖片來源/中國檢察網

退休13年後被查

2019年4月11日,雲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公佈,已經退休近13年的雲南省冶金集團總公司原黨委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楊道羣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雲南省紀委當時的通報中,沒有說明楊道羣的具體違法違紀事項。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楊道羣的履歷發現,楊道羣退休前的主要工作經歷都在蘭坪鉛鋅礦。出生於1946年的楊道羣高中畢業後即參加了工作,1972年2月至1993年9月,歷任蘭坪鉛鋅礦供銷科科長、礦長、黨委書記,從1993年10月開始擔任了近十年雲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一職;2003年7月開始擔任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直到2006年12月退休。

據知情人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楊道羣退休後主要將精力投入了普米族相關文化的研究,擔任了雲南省民族學會普米族研究委員會的名譽會長,曾就相關文化問題接受過多家媒體的採訪。然而,看似平靜的生活,實則忙於受賄。

金鼎鋅業是雲南怒江州龍頭工業企業,主要從事蘭坪鉛鋅礦的開發加工,“在蘭坪縣乃至怒江州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從2003年開始,圍繞蘭坪鉛鋅礦和金鼎鋅業的所有權與歸屬,來自四川的宏達股份和雲南省相關方面進行了多次的交易,期間劉漢白恩培等人的名字屢屢被提及。怒江州檢察院此次公佈的對楊道羣案起訴書,則曝光了宏達集團在金鼎鋅業的更多操作細節。

▲蘭坪鉛鋅礦位置示意圖。圖片來源/美篇網友“假裝”

被控股權轉讓中評估造假受賄3360萬元

怒江州檢察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以來,被告人楊道羣在擔任原雲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副董事長,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機電採購、工程發包、公司經營過程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其中夥同自己的兒子楊勇非法收受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3360.81萬元;單獨收受包括涉黑人員在內的相關人員財物868.4477萬元,合計共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229萬餘元。楊道羣還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84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爲涉黑人員謀取經濟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2003年7月,四川宏達集團及其子公司控股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並與雲南當地企業、政府等共同成立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楊道羣被任命爲金鼎鋅業公司黨委書記。楊道羣任職期間,明知宏達集團存在抽逃資金先貨後款佔用金鼎鋅業公司資金等違規行爲,卻不履行監管職責任由宏達集團通過上述違規行爲從金鼎鋅業公司攫取鉅額利潤

怒江州檢察院起訴稱,2009年底,楊道羣的兒子楊勇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雲南劍川有色金屬工業有限公司出現效益下滑,楊道羣遂向宏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某甲”提出,讓宏達集團收購劍川有色金屬工業公司,“劉某甲”答應了楊道羣的要求,同意由楊道羣自行組織對劍川有色金屬工業公司資產進行評估,後按資產評估價值予以收購,“以此回報楊道羣曾經提供的幫助”。上游新聞記者經過比對確認,檢方公開的起訴書中的“劉某甲”真實身份爲四川宏達集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滄龍。

檢方指控,爲規避債權債務,劉滄龍要求楊道羣將劍川有色金屬工業有限公司的資產注入一家新成立的劍川益雲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楊勇和楊道羣后來找到評估公司,並要求評估人員提高擬收購公司資產評估價值,評估人員最終將劍川益雲資產評估爲人民幣11684.61萬元,虛增資產價值人民幣3360.81萬元。宏達集團則通過子公司宏達股份按照虛假評估結果,於2010年、2012年分兩次完成了股權收購。檢方認定楊道羣通過股權轉讓,和其兒子一同收受了宏達集團的賄賂3360.81萬。

▲宏達股份因全資子公司劍川益雲被金鼎鋅業起訴,2009年楊道羣父子通過轉讓劍川益雲股權受賄3360萬元。圖片來源/宏達股份

楊道羣除了和兒子共同受賄之外,還單獨接受了賄賂。檢方指控,2005年至2014年7月,某公司爲感謝楊道羣“任職期間的幫助”,以“外派高管工資”、“顧問費”名義發給楊道羣人民幣1066.4520萬元(含稅),稅後實際打到楊道羣卡中人民幣696.1036萬元。檢方沒有披露這家行賄公司的具體名稱。楊道羣另外還被控單獨以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金鼎鋅業負責人的職務便利,收取了利益關係人共計172萬餘元的賄款。

退休之後“圍獵”紀檢官員

楊道羣除了收錢之外,還被檢察機關公訴了行賄罪,楊道羣的行賄對象包括了已經落馬的雲南西雙版納州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雲南省紀委原紀檢監察室主任刀勇,以及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原反貪局幹警趙某

怒江州檢察院指控,2000年左右,楊道羣與刀勇相識後,楊道羣多次要求刀勇在處理有關自己的舉報反映時給予幫助。刀勇同意後,對有關舉報做出重件不深入查處、交公司紀檢部門處理等指示,爲楊道羣謀取不正當利益。楊道羣爲感謝刀勇的幫助,2010年、2011年分別在昆明送給刀勇人民幣1萬元,2015年於自己家中送給刀勇人民幣5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1967年3月出生的刀勇是雲南景谷縣人,曾擔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副廳級),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2018年11月,刀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向紀檢監察部門投案自首。2019年10月,刀勇被“雙開”,其“雙開”通報中有“泄露線索處置情況,徇私舞弊,從中謀利”的表述。

2004年左右,楊道羣與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原反貪局幹警趙某相識,檢方指控,兩人在交往過程中,楊道羣爲了從趙某處獲取舉報自己的信息並獲得關照,在2007年至2010年間通過吳某某分四次送給趙某共計人民幣32萬元。

怒江州檢察院認爲,被告人楊道羣利用職務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他還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應當從重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發稿,怒江中院沒有公佈此案的一審判決結果,檢方所做出的指控和犯罪事實認定具體情況也尚未披露,但怒江中院(2020)雲33執34號結案通知書則證實,楊道羣因犯受賄罪、行賄罪被判處罰金,怒江中院刑事審判庭移送執行標的共計人民幣700萬元並已全部執行到位,其中法院強制執行到位68萬餘元,楊道羣主動履行631萬餘元,案件已經結案。

▲今年10月14日,怒江中院完成了楊道羣案罰金執行,案件結案。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雲南企業“奪回”蘭坪鉛鋅礦之後

1965年,雲南省地礦局第三地質大隊發現了蘭坪鉛鋅礦,1983年面世的《雲南省蘭坪縣金頂鉛鋅礦詳細勘探地質報告》中提到,蘭坪礦的鉛鋅總儲量爲1553萬噸。至少在2016年以前,蘭坪鉛鋅礦一直被稱爲“亞洲第一大鉛鋅礦”,而這個亞洲第一大礦近20年來一直和雲南當地政商生態密切關聯。

2003年7月29日,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與四川宏達集團共同出面,四川宏達集團以增資擴股方式參與蘭坪鉛鋅礦開發,由雲南四家股東、四川兩家股東共同組建了多元投資主體的股份制企業金鼎鋅業,楊道羣擔任首任黨委書記。四川已被執行死刑的“黑老大”劉漢的堂兄、宏達集團創始人劉滄龍獲得蘭坪鉛鋅礦的方式,長期受到質疑。

雲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楊維駿生前曾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價值5000億元的蘭坪鉛鋅礦讓劉滄龍以10億元就控股了60%,“從雲南手裡奪走了蘭坪鉛鋅礦”。楊維駿認爲,蘭坪鉛鋅礦被賤賣,和已經落馬的雲南原省委書記白恩培密切相關,多位相關人員在近年來均因涉及蘭坪鉛鋅礦的職務犯罪被查。

2016年雲南紅河州中院對雲南省地礦局原局長李小明受賄案的判決顯示,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四川宏達集團爲參與雲南省怒江州蘭坪鉛鋅礦投資開發,向時任主管領導的李小明行賄100萬元,以獲取相關利益。

怒江州檢察院此次披露的楊道羣受賄案情節中,也指控楊道羣在金鼎鋅業任職期間,“明知宏達集團存在抽逃資金、先貨後款佔用金鼎鋅業公司資金等違規行爲,卻不履行監管職責”,任由宏達集團通過上述違規行爲從金鼎鋅業公司攫取鉅額利潤,宏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滄龍後來纔在相關股權交易中向曾任金鼎鋅業重要職務的楊道羣行賄予以“回報”。

2017年開始,雲南冶金集團等四個雲南股東和宏達集團就金鼎鋅業相關交易進行了多輪訴訟,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雲南方面要求宏達集團不僅要退出金鼎鋅業,還要返還多年的利潤。

2019年1月,上市公司宏達股份發佈公告確認,最高法已經裁定宏達股份持有的金鼎鋅業60%股份無效,同時還需要返還2003年至2012年獲得的利潤15億多元。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金鼎鋅業完成了股東變更重回雲南側企業、要回多年利潤之後,並沒有停止對於宏達系的“追索”。今年11月26日,宏達股份公告稱,雲南金鼎鋅業通過雲南大理州中院起訴了宏達系公司劍川益雲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案由爲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涉案金額3850餘萬元。大理州中院因此案查封、凍結了宏達股份名下的土地和劍川益雲的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楊道羣父子倆正是通過劍川益雲的股權轉讓交易,收受了來自宏達系的賄賂3360萬元。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