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罵「不是男人」 副教授訴離法官不準

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陳鴻宜臺北報導

國內某私立大學張姓教授指控任教國小的林姓妻子羞辱他「不是男人」,還限制行動、逼他領養小孩等,因而訴請離婚,並求償100萬。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姓教授沒有舉證被虐待、婚姻重大破綻等事證,所以判他敗訴。

根據張姓副教授任職的大學網站上,其個人簡介爲主攻西班牙語文,44歲的他和在國小任教的李姓老師結婚,但10年的婚姻出現裂痕夫妻倆分居2年。

張男提出提婚訴訟,主要原因是行動不方便的他不能忍受太太三不五時懷疑他外遇,還說他「不是男人」、「不會生」、「沒人要嫁給你,你還不感激我」等,不堪言語精神雙重壓力,要求離婚,還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官司一審打到二審,法官認爲張姓副教授的離婚理由太牽強,而且他的太太強調仍愛丈夫,以夫爲天,法官不認爲生活瑣事的爭執就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不過,張姓副教授堅持再上訴,希望透過法律換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