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教官罵「不是男人」 今學生同事提告判拘30天
年近花甲的李姓男子曾任教官和曾是其學生的劉姓男子現爲某保險公司同事,李男因不滿劉男當「抓耙仔」,除在餐廳指責劉男「不是男人,媽的…」外,還回公司誇耀,劉男告上法院,李男辨稱是一時情急才用父執輩立場管教,但法官認爲2人早已不存在教官與學生間的管教關係,依公然侮辱判李男拘役30天。
▲昔日教官與學生今爲保險公司同事,教官不滿學生同事當抓耙仔𩙪罵不是男人挨告,判拘役30天。(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姓男子曾任教官而劉姓男子則爲其學生,李男在退休後現與劉男同在某保險公司上華通訊處服務,但劉男因業績好而爲李男的長官,劉男在100年7月22日發現李男將車停在公司配發給處經理的停車位上,於是劉男便打電話給黃姓處經理,黃姓處經理獲知後即要求李把車移走。
李男事後得知是劉向黃姓經理告狀,便前往劉正在吃中飯的餐廳,大聲指責劉說「不是個男人,媽的!一點人格都沒有,難怪當不了處經理!」,隨後,李男回到辦公室還向公司其他同事,及也在該處上班的劉男妻子誇耀剛纔「太精彩了」、「劉XX都不敢講話」等語,劉男妻子不堪丈夫受辱,乃將李男誇耀之語全都錄下。
劉男事後即向警方報案,警製作筆錄後將全案移送檢方,檢察官依妨害名譽起訴李男,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李男向法官一再辨稱,他曾是劉男的教官情同父子,當時是一時情急,纔會以父執輩立場善意管教劉男,絕無侮辱劉男的意思。但法官認定,李男所說「不是個男人…」隱含貶低身爲男性、已屆不惑之年的劉男,且造成劉男在精神、心理上感覺難堪。
另被告一再強調是告訴人求學階段之教官,當天是以父執輩立場善意管教告訴人的說法,則被法官駁爲,告訴人已自學校畢業多年,與被告在公司爲同事關係,且被告還自陳告訴人是他在公司主管,所以,2人早已不存在教官與學生間的管教關係,且後來被告又回公司誇耀,因此,不採信李男說詞,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