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剛結婚就拒絕同房,彩禮被女子揮霍,男方起訴離婚退還

(原標題湖南女子剛結婚就拒絕同房彩禮被女子揮霍,男方起訴離婚退還)

拒絕同房

湖南一女子剛結婚就拒絕和老公同房,爲此男方要求離婚並退還20萬彩禮! 女子不同意退還,男方把女子告上了法庭女方出庭時還帶着保鏢

女子何莉男子劉成是通過婚介平臺認識的,結婚之後一個多月都沒有同房,沒有辦酒席,就連儀式都沒有舉行,小夥劉成很憤怒,懷疑何莉是在騙婚,於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女方到最後也不肯承認自己就是不想和丈夫同房,稱自己不同房是有原因的:“我自己比較喜歡浪漫,我就想去酒店,暖和一點。他家裡確實條件一般般,然後他就炸了,就要和我離婚!”

判決離婚

法律上說,領證就是合法夫妻了,但民間承認還需要舉辦儀式。去酒店約會也不是不行,女方說把錢用在了嫁妝、給孩子紅包和請出庭保鏢,爲啥出庭要請保鏢呢,怕捱揍嗎?女方的父母到到現在也不出現,就是女方一個人面對。

法院經審理雙方彼此都不夠了解,婚後沒有生活在一起,夫妻感情沒有建立,判決二人離婚,並要求女方退還20多萬元彩禮錢!但女方此時已經將錢花完,拿不出二十萬歸還!女方透露,給了家裡兩萬置辦嫁妝弟弟生孩子送了大紅包,給家裡長輩也送了錢,兩次出庭都請了4名保鏢,每一次費用都是3萬,最終,女方被拘留15日。

既然收了別人二十多萬彩禮並且已結婚爲什麼不盡到做妻子義務,男方家庭經濟條件結婚之前是知道的,既然早道可以選擇退婚退還別人彩禮錢,而不是大肆揮霍

想浪漫,想去酒店,想找個有錢人,爲啥和對方領證呢?才幾個月就把彩禮花得差不多了,最後被強制拘留15日。當然,男方輕易相信婚戀平臺,盲目尋找結婚對象,在不夠了解的情況下就下彩禮,領結婚證,實在是太過草率,自身也有一定的責任。對待戀愛婚姻,應該抱着寧缺毋濫的態度尋找另一半,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