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歲老人和保姆結婚,不到一年堅決要離:我從沒被愛過

(原標題:101歲老人和保姆結婚,不到一年堅決要離:我從沒被愛過)

百歲老人與照顧自己十餘年的保姆結婚不到一年就向法院訴請離婚,經浙江紹興市中級法院日前二審調解,雙方協議離婚並協商處理共同財產

當事人大爺今年101歲,老伴早已去世,2006年,子女請了保姆張某照料其起居。據瞭解,張某多次說起自家經濟困難,沒有勞保待遇,對每月有7000元退休金的李大爺很羨慕。2019年2月,子女突然得到父親已與53歲的張某結婚的消息。但不到一年,李大爺提出離婚,表示自己與張某結婚是因爲好心,讓她在自己去世後能享受一些福利,但婚後張某不僅收了他的工資卡醫保卡、房產證,代領政府社會機構補助,還多次要求將房產過戶給她,逼他寫遺囑生活照顧不盡心。而張某表示,結婚是因爲相處十多年有感情,李大爺提出離婚是受了子女的蠱惑,自己絕不同意。後來,李大爺到法院起訴離婚,起訴前雙方已分居,李大爺由子女照顧。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雙方結婚時李大爺已到百歲,子女未在場,也沒有證據證明李大爺系經慎重考慮作出結婚的決定;婚後不久,雙方又產生矛盾並已分居。爲尊重百歲老人意願,利於他安享晚年,判決雙方離婚並分割共同財產。張某上訴後,二審經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協商處理了共同財產。

法官表示,目前獨居老人與保姆結婚屢見不鮮,也引發不少糾紛,特別是財產的處置往往成爲老人子女與保姆間的矛盾漩渦婚姻應以感情爲基礎,慎重考慮,希望老人再婚時多聽取親屬特別是子女的意見,獲得支持,讓配偶真正成爲共度晚年的伴侶。子女也應多關心父母,不僅在物質上,更要給予精神慰藉,不要讓孤獨影響了老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