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實價登錄修法務實前進 應多給政府支持

▲立法院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網友投稿認爲有助提升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圖/翻攝自實價登錄)

文/李碩敏

立法院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實價登錄又往前進了一步。但同時,社會上仍有一股聲音認爲不夠滿意,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甚至說這是實價登錄0.5版。撇除政治語言,我們應實際瞭解本次修法修了什麼,又有哪些議題尚未處理,可以較理性地做出判斷。

本次實價登錄修法,資訊更正確且即時本次修法的第一個重點,是將申報登錄義務迴歸到買賣雙方。修法前,地政士承擔了登錄的責任,但如果買賣雙方刻意提供錯誤資訊,無辜受罰的也是地政士。因此將登錄義務迴歸到買賣雙方,讓最瞭解買賣情形當事人,透過相互勾稽確認,有助提升資訊的正確性。

第二個重點,則是將申報登錄的時間點提前。原本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天內要申報登錄,修法後改爲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如此不僅簡化行政流程,也提高資訊的時效。因此整體而言,本次修法絕對是朝更好的方向前進。

部分理念仍欠社會共識,未於現階段修法然而,社會上對於實價登錄的一些內涵,仍未完全達成共識。其中一個爭議門牌究竟要不要逐筆呈現。就現行作法房價已是逐筆揭露,只差在門牌是以30號爲區間。倡導理念的人認爲,房價資訊必須附帶完整地址,上網就能查到,纔算是完全透明。但同時,社會上仍有許多人 (特別是長輩) 認爲這樣會侵犯隱私,別人輕易就得知自己有多少財產。世代觀念差距,還需給社會一些時消化,當多數人都認同完全揭露,修法自然水到渠成。

另一個焦點,則是預售交易要不要提前申報。現行的作法是預售屋案銷售完結後才需向政府申報,因此揭露的資訊有時間差。理念倡議者認爲,應該每賣一戶就向政府申報,但業者認爲實務上難以操作,且每個購屋者看到上、下樓層買得比自己便宜,絕對不可能滿意,後續衍生的糾紛難以預料,甚至可能超過改革效益

政府採取務實路線,應不吝給予支持從媒體報導可知,政府的態度也不是要停留在現狀,而是務實推進。主管實價登錄業務的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羣便說,希望各黨團與委員們能夠協助推廣「門牌揭露不涉及個資」的觀念,也呼籲建商公會推動「合理定價」運動,讓預售屋交易的議價空間縮小,這樣便能順利建立修法的條件

實價登錄留待處理的部分,是典型雙方各有強烈見解的議題,因此立法院讓有共識的部分先通過,還沒有共識的則繼續溝通討論,留待下階段修法,是比較務實的做法。

筆者認爲,政府本來就不能只爲特定族羣服務,必須考量不同意見的平衡。理念倡議者可以把口號喊得很極端,博取聲量,沒有達到就似乎十惡不赦。但實務推動的人則傾向讓可行的政策儘早上路,並考量整體社會條件及可能的負面效果。

回想實價登錄第一次立法時,社會上也不乏打假球的批評,但經過多年的累積,實價登錄已是臺灣房市交易最可靠的資料庫,也協助臺灣在全球的房地產透明度進入「透明市場組」,超過韓國。若當時被罵政府就縮手不做,不會有現在的成果

改革本來就是一步步推進,政府既是朝正面的方向邁進,我們便應不吝給予支持。

●作者李碩敏,爲私立大學講師。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