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羈押庭重開 檢不爽北院交保理由僅200字

雙子星案北檢抗告成公,賴素如羈押庭30日重開。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雙子星案北檢29日抗告成功,臺北地方法院30日上午10時重新召開合議庭審理,涉案的臺北市議員賴素如能否再次獲得交保裁定,備受各界關注。

北檢偵辦雙子星案,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重罪、有串證之虞,28日向臺北地院聲押,另聲押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前捷運局官員賈二慶北院29日凌晨裁定賴以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程30萬元交保、賈10萬元交保,兩人都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北檢不服賴、程兩人交保裁定,昨天向高院提起抗告。據瞭解,北院是以記名筆錄代替裁定書,合議庭4小時評議竟然只有3頁半的理由,其中賴素如交保的理由僅短短17行、約200多字,讓檢方強烈不滿。

高院昨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發回理由包括,相關共同被告於偵查中僅有「部分供述」,檢察官主張還有諸多事證調查,且共犯證人仍有串證之虞,並非全然無據

另外,原裁定僅諭知賴素如具保,並不得與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卻未說明如何有效替代羈押禁見的理由;高院認爲,因案件事涉極廣,相關證人多,雖然於搜索過程中曾有部分證物扣案,但仍有多項事證尚未釐清 ,也有多名證人待傳喚,還有調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