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辦公室主任收押、他交保!趙正宇「二開羈押庭」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立委集體收賄疑案桃園市立委趙正宇涉嫌收受殯葬業者上千萬元賄賂,臺北地院2日只裁定收押趙的辦公室主任,讓趙以100萬元交保後,高院認爲交保理由「輕重失衡」,撤銷交保裁定。北院8日上午傳喚趙出庭調查,最終於下午2時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

▲立委趙正宇一早到臺北地院出席第2次羈押庭。(圖/記者宋良義攝)

目前已因涉嫌收賄遭收押的立委有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3人,而趙正宇在7月31日遭搜索約談時,用外套罩頭躲避媒體拍攝,獲交保後,對鏡頭雙手合十致意;8日再次到臺北地院時,又戴起帽子口罩,不發一語,在法警引導下,進入第2法庭候審

專案小組長時間蒐證,發現寶冢生命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負責人鍾克信,因不滿位於陽明山土地被劃入國家公園管制區內,涉嫌透過政治公關郭克銘牽線,行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趙正宇,交易對價一度談到4000萬元。

▲趙正宇上次獲得交保後,雙手合十離開臺北地院。(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檢調掌握到雙方在6月中交付部分現金賄款,7月31日大搜索時,果然在趙家找到920萬元可疑現金,據瞭解,趙正宇配合搜索,但不時碎念「辦立委要有把握」,堅決否認收賄,辯稱被搜到的現金是他另外向朋友借來的,而趙的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竟一肩扛下,聲稱他收到的錢都拿去賭博輸光了,沒交給趙。

▲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藍色衣服)已遭收押。(資料照/記者黃彥傑翻攝)

檢察官訊後將趙和林2人都聲押禁見,但北院法官首度調查後,只裁押林,至於趙正宇則因「林已經爲本院諭知羈押,縱未羈押被告,對於後續偵查之妨害應非巨大」,准予100萬元交保。

北檢提起抗告後,高院質疑,北院認定趙、林都涉重嫌,且供述不符,有勾串之虞,結果卻只羈押位階較低的林,位處高位的立委趙正宇卻可交保,不無輕重失衡,理由矛盾的問題,因此撤銷趙的交保裁定,發回臺北地院重新調查考量有無羈押必要。今臺北地院二開羈押庭,於下午2時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趙也成了這起集體收賄案中第4位被押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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