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拍案圖利收賄 北院書記官1收押1交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檢調偵辦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3名書記官等人,涉嫌將法資訊泄漏給業者,並圖利鑑價公司私下收賄,檢方漏夜復訊後,18日依貪污重罪及串供之虞,將林姓書記官聲押禁見獲准,另有一名女書記官及一名執達員獲得交保。

檢調17日搜索3名書記官、1名執達員的住居地以及臺北地院辦公室等10個地點,並約談書記官、執達員及業者等8人到案,北檢並漏夜復訊。

其中,林姓書記官否認犯案,被依貪污重罪及串供之虞,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其他的王姓女書記官、沈姓執達員及業者等人,各以5萬元到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方去年接獲司法院政風處檢舉,指臺北地院的民事執行處林姓書記官疑與經營不動產買賣、法拍業務的多名業者合夥投資不動產買賣,因業者無法閱卷,林就利用職務,提供卷內有關執行標的物現況泄密給業者,以「裡應外合」投標成功後,再轉賣朋分利益

調查出,林男等人還涉嫌將應平均發包的鑑價業務集中給特定鑑價公司承攬,獨厚特定廠商,並收受不正利益。同時也查出涉案的另一名林姓書記官退休後,未將民事執行卷宗移交,私下帶回家藏匿,昨天遭檢調搜索時當場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