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收賄500萬交保 桃檢提抗告!高院已收案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中)涉犯貪污罪嫌遭桃檢聲押,桃園地院訊後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中時資料照)

桃園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檢方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押,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8日已收案。

依照以往高院處理抗告案的程序,因爲不須要傳喚當事人開庭,如果有緊急狀況,收案當天就算到深夜也會裁定,如果高院駁回抗告,鄭交保確定,但如果廢棄發回,桃院開庭重新裁定後可能改將鄭羈押,或提高交保金額,或是採用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防止逃亡。

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爲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爲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

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爲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

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