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學、高治瑋同志婚姻權訴訟案 法官擬聲請釋憲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定今天(20日)宣判,但合議庭表示,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法官釋憲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遺憾法院不能爲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

國內第二對男同志結婚者陳敬學與高治瑋於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前往臺北市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被以必須「一夫一妻」爲由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成爲國內第一件同志婚姻權訴訟案

今年4月開庭時,陳、高2人的母親陪同出庭表示,完全接受並祝福他們;承審受命法官亦對2人致上崇高敬意,希望能夠一直幸福下去。

右圖臺灣首例女同志舉辦佛教婚禮

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敬學與高治瑋均未出庭聆判,僅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等人代發表聲明。

陳敬學與高治瑋的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陳敬學與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臺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法規約有數百條,並不因爲準許他們登記結婚而能解決後續的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另名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準許或不准許登記,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迴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遺憾法院不能爲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對陳敬學來說,不論法官裁準與否,他都已盡力,靜待釋憲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