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釋憲案 聲請法官缺席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聲請黨產條例憲案憲法法庭30日舉行言詞辯論。圖爲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率大法官宣讀通姦罪違憲的釋字第791號解釋。(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條例辯什麼?

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聲請黨產條例釋憲案,30日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因產會案件被告,法官擔心解釋案出爐、接續審理恐遭質疑「球員裁判」,決不參加辯論,創下聲請人未出庭的司法首例

2016年11月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資產合計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臺股權,是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令國民黨在30天內,將兩公司股權移轉國有。

國民黨、中投及欣裕臺分別提起多件訴訟,其中關於中投及欣裕臺被認定爲黨產部分,前年北高行政法院第2庭審理認爲,黨產會處分牽涉到黨產條例是否違憲爭議,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之後另一庭法官也提釋憲。

符合資格可在憲法法庭辯論的共3合議庭、9名法官,但他們對出庭辯論有意見,紛紛具狀表達不願出席。法官表示,黨產條例的行政機關,同時也是爭訟案件的被告「黨產會」,大法官讓承審法官和黨產會辯論,等於是讓法官與被告在法院外「較勁」。

一旦辯論過程觸及案件事實討論及承審法官心證,未來解釋出爐重啓審判,法官會被批評曾在行政法院外、憲法法庭上,幫國民黨、婦聯會等原告「說話」。

對此,「法官論壇」有人認爲通姦罪釋憲案,聲請法官與法務部代表也在憲法法庭辯論,法官不須迴避,也有人反駁,指法務部不是案件被告,但黨產會是,不能類推。9名聲請法官昨截稿前,均表達不願出庭。

今天辯論,黨產會出庭代表是主委林峰正等人,關係人爲欣裕臺、中投、國民黨及婦聯會代表,鑑定人張嘉尹董保城劉靜怡教授黃丞儀副研究員

因釋憲結果影響國民黨未來黨務運作外界高度關注。目前15位大法官,只有4位非蔡英文總統提名任用,法界人士期盼大法官超越黨派政治理念,作成具有憲政高度的公允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