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案停止訴訟「聲請釋憲」 黨產會:法官對轉型正義無認識

▲婦聯會。(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黨產會去年2月認定婦聯會爲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後,婦聯會提出撤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停止訴訟,認定黨產條例違憲疑義,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對此,黨產會7日表示,「本會予以尊重,不提出抗告。」,不過黨產會也指出,「該庭法官對於我國推動轉型正義法制及實踐,恐無適當之理解與認識。」

黨產會表示,該庭法官於審理期間,曾分別裁定停止訴訟及停止執行各1次,都遭最高行政法院廢棄,本次該庭法官又以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爲由裁定停止訴訟,並佐以該庭法官先前於停止執行之裁定中指出「停止執行『僅是轉型正義的實踐往後延』」。黨產會直言,「可見該庭法官對於我國推動轉型正義之法制及實踐,恐無適當之理解與認識。」

黨產會表示,認定婦聯會爲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法保全婦聯會名下推定爲不當取得財產資產,爲推動轉型正義之必要措施,將於後續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之審理過程中積極捍衛。

黨產會強調,婦聯會不論是成立緣起及資產累積,都有其歷史脈絡證據資料可循,勇於面對過去歷史上的錯誤、妥適處理不當黨產議題,是我國落實轉型正義、邁向實質法治國的必經之路。

黨產會表示,期待目前以及未來審理黨產案件的法官,能夠客觀認識過去黨國威權體制歷史背景,以及本會基於該歷史背景及所查得的證據資料所爲之認定,再爲決定,方能迴應臺灣社會對於轉型正義之殷切期盼。

黨產會並表示,「本會基於黨產條例主管機關立場,亦將於未來的釋憲中積極準備,爭取大法官之認同,並更加努力進行社會溝通。」此外,婦聯會名下超過新臺幣385億元之資產,就其來源依法續行調查,將盡力維護國家利益,不受單庭法官心證之阻擋而減損,不負國人賦予對於轉型正義之期待及將不當黨產歸還國有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