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勝!未轉型政黨遭廢止立案 法院裁定「停止執行」
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內政部先前依《政黨法》要婦聯會於期限內轉型成政黨,否則廢止,隨後婦聯會提行政訴訟要求停止執行,獲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批准。不過,內政部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9)日確定駁回。
內政部於2019年12月24日,去函包含婦聯會的45個團體,通知若未文到4個月內完成轉換政黨程序,將依規定廢止「政治團體」的立案,婦聯會於2019年1月22日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
內政部依《政黨法》,要婦聯會於期限內轉型成政黨,否則廢止,婦聯會不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要求停止執行,北高行5月27日裁定,婦聯會除了不能再收受政治獻金外,其餘處分在行政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內政部不服裁定,提起抗告,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原處分一經執行,婦聯會的法人格立即消滅,且清算程序完結後的賸餘財產將收歸國有,接下來衍生的法律效果及相關效應,均屬即刻發生且不可逆,也不可能透過金錢予以補償。
法院表示,原裁定已讓婦聯會不得收受政治獻金,對公衆利益應無重大影響,並要求內政部在本案訴訟結果確定前,不得廢止婦聯會立案,因此今日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