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一男一女婚姻是否違憲?北市民政局:申請大法官釋憲

伴侶盟11日舉辦捍衛婚姻平權遊行。(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臺北市民政局日前開放同性伴侶結婚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伴侶註記」,但受限於地方政府權限,只能在戶政資訊系統登記,而所發的證明公文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臺北市民政局表示,針對《民法親屬編》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之結合是否違憲,已於2日草擬釋憲文,20日經市府覈定後,近日將函報內政部辦理,聲請大法官解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日認定同性伴侶結婚權受憲法保障,伴侶盟也在11日發起遊行活動,呼籲藍綠兩黨都要加速婚姻平權法案的通過,臺北市政府民政局22日也證實,各國逐漸對同性婚姻採取開放態度,因此他們2日草擬完相關文件後,20日經市府覈定,近日就會函報上級機關內政部辦理。

民政局說明,將針對《民法親屬編》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之結合,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平等權,是否符合我國憲法精神、限制理由是否充分等問題,由於大法官會議至今未有相關解釋,因此臺北市府將以戶籍登記主管機關立場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