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解約換車!經濟部正式迴應檸檬車法 「爛新車」Bye

▲若消費者買到的新車有重大瑕疵,肯定會相當生氣。(圖/記者張慶輝攝)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人辛苦存錢要買臺代步車,但花大錢卻買到「爛新車」絕對讓人氣壞,對此有民衆在八月連署希望發起臺灣檸檬車法」,期望能有解決之道出現,如今經濟部終於釋出正式聲明迴應,表示往後若遇到此問題,消費者可選擇解約或換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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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在8月4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出,「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法律制定- -要求車商車輛缺陷負責」,昨(18日)經濟部正式迴應檸檬車法案議題,包括重大瑕疵新車的處理方式、履修不復新車如何解決。

▲今年八月有民衆在平臺上連署,獲得超過五千人附議,如今經濟部正式迴應。(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經濟部指出,臺灣應比照美國檸檬車法規,不應由車廠自行規定;重大瑕疵新車問題,擬修正以往業者的定型化條款,認爲「以交車30日或行駛5,000公里爲基準」對消費者不公平,應修正爲「交車後120日或行駛12,000公里爲最低門檻」。

履修不復新車方面規劃修正草案「交車後120日或行駛12,000公里之內,經4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覆正常機能;或交車後120日內,因回廠維修導致累積無法使用天數達30天以上,消費者可解約或更換新車」。

▲經濟部指出,若遇到重大問題,消費者可解約或換新車。(圖/記者張慶輝攝)

提及檸檬車整修後再出售部份,適用「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且需標明車況重大事項等資訊、負瑕疵擔保責任,並提供一年保固。

後續正式推動事宜,經濟部預計要在107年1月底前邀相關機關、公協會專家學者、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召開修正草案座談會,屆時一同決議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