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人怒!買「爛新車」修不好 連署檸檬車法10月官方得迴應

新車應比中古車來得更有保障,卻發現新車也有許多瑕疵問題。(圖/CFP)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花大錢買新車,卻收到瑕疵車肯定讓人氣壞!新車較二手車有保障應當很合理,卻有不少民衆投訴愛車保固期內,不斷出現瑕疵問題,進而連署期望相關單位修法,保障汽車消費者權益並要求車商負責,此案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發起臺灣檸檬車法」,短短14天已達5,000人附議,相關單位須在今年10月18日前做出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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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到爛新車,在國外稱爲「檸檬車(Lemon Car)」,多次維修但缺陷仍存在,又酸又苦的滋味只有車主懂,對此美國政府推行「檸檬車法」保障消費者權益,臺灣民衆也因瑕疵車問題不斷、修不好又難以脫手,感到相當氣惱,8月4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出,「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制定- -要求車商對車輛缺陷負責」。

▲不少新車有許多瑕疵,不僅難完全修理好,連賣掉也有困難。(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衆認爲若發現新車在保固中,非人爲因素而有更換瑕疵零件甚至重大維修,車商應該「主動」告知、延長保固期,應授權消費者退貨或更換條件

1. 若涉及制動、轉向燈的嚴重安全缺失,車商僅有1次維修機會2. 若涉及安全方面的缺陷不被認爲是嚴重缺陷,車商有2次維修機會3. 其他沒有涉及安全方面的缺陷,車商可有3~4次維修機會4. 汽車在維修廠的維修時間在一年內,總共加起來達到30天

計劃自8月4日提出至今,已累積5,121個附議,目前附議期限倒數44天,相關單位須在今年10月18日前做出迴應。